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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上传时间:2024-05-13    上传人员:文联     访问人数:13    


 

市文联党支部  胡秀军

 

同志们:

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修订。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今天,我围绕准确把握《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给大家作专题辅导,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

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突出特点

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

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

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

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

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

……

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

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

(一)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

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

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

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二)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以及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

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收获和体会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修订印发,党中央时隔5年再次修订《条例》,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纪律规矩。《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调整纳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畴,并且完善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滥用问责等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扎紧纪律笼子。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此次修订《条例》坚持科学立规,既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又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保持《条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一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着力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修订《条例》的效果既体现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上,也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针对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在第130条中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三)突出政治性、实践性、指导性、协同性,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让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保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严守底线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印在脑里。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集中学习日等载体,通过通读《条例》、警示教育、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推送解读文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是率先垂范,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党员干部要率先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要强化《党章》意识,突出责任担当,以《条例》为标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达到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提质效的目的,努力为建设绿电铝之城做出文联应有的贡献。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

四是围绕大局,积极推动文联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创造新佳绩在采风创作活动中做出新贡献,在文艺精品力作上取得新成果,在造就德艺双馨文艺队伍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文艺工作对外交流上实现新跨越,在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