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经研究,成立市委党校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陈苏日古格 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王 新 副校长
刘晓靓 副校长
成 员:阿拉木斯 办公室主任
于洪旺 后勤管理股主任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党校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