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6号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
“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局、办:
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党字〔2018〕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于海宝 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郝建华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佟阿思根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王 莹 市接待办公室主任
米智慧 市委改革办主任
刘 志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 飞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机要局局长
陈海涛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许明礼 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责任科室,负责日常工作。责任科室为督查室,孙志宏同志专职负责此项工作。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
办 公 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