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1-15 10:39     访问人数:104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字〔2018〕43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8号)的工作部署,以及《霍林郭勒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霍党办字〔2018〕13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全市实现不动登记“一窗受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企业办事不费事,群众办事不求人”为目标,按照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要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使不动产登记事项由跑多个窗口转变为跑一个窗口,由跑多次转变为“最多跑一次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受理”是指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的房屋交易、缴税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成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一次提交材料,就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18年5月5日前,全市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二)压缩办结时限。切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8号)和《霍林郭勒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霍党办字〔2018〕13号)中有关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目标要求,在保证不动产登记依法、规范、准确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按步骤合理压缩登记时间。争取把不动产登记的审批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三、主要任务

(一)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办理流程。重新设计不动产登记窗口布局,根据我市不动产登记实际办件情况设定综合窗口的数量,具体的窗口设置、事项梳理、人员选派、设备配置等问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最终确定。同时,整合各部门业务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核,并联办理,集成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一窗受理”服务。综合受理窗口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精简审批流程,减少办理环节,改变以往串联式的审批模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加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全面梳理,精简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组织再梳理,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梳理中严格把握不重、不漏原则,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的种类和范围,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系统查询、内部推送完成的,不得要求企业和办事群众重复提交。申请人提交材料以后,由受理人员进行初审、扫描,形成电子材料以后推送各部门进行共享、审核。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指明材料名称、材料性质、材料份数、材料来源等信息,让百姓能够看得懂、好办事。

(三)通过后台查档,减少外部环节。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查询档案资料的,由交易、登记和税务部门受理和审核人员内部衔接,通过系统查询,内部流转查询结果,减少办事对象排队查询环节。

(四)统一办理时限,联合对外公布。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按照后台并联办理原则,依法确定办事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承担相应责任,共同商定办理时限并对社会公示和承诺。

(五)税费收缴,推行预代缴快递服务。对依法需要缴纳登记相关费用的,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选择在受理环节即时预缴或快递、网上支付等方式缴纳。对依法需要缴纳相关税收的,由窗口受理后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在服务大厅增设快递服务网点,为办事对象提供委托快递证书(证明)服务。

(六)实行容缺受理,方便群众办事。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政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受理部门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七)进行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加快资料移交和存量数据整合,逐步实现网上预约、预申请和预受理。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按照信息共享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通过智能化数据交换机系统进行数据交换,2018年6月底前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八)完善配套设施,安排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驻大厅,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企业、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评估、测绘等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安排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测绘机构进驻大厅,评估、测绘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在办事大厅常驻,并服从大厅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国土、住建、地税、编办、法制等部门组成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部署。

(二)建立工作机制,部门密切配合。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土、住建、地税等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密切协作,上下联动。按照“一窗受理”业务、抓紧调整窗口、配置人员;制定并公布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业务类型及申请材料目录;按照后台并联办理要求抓紧设计交易、税务、登记并联流程。

(三)强化指导监督,健全保障机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改革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服务工作,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好群众办事,确保平稳过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同时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计划表

     3.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金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景富    市政府副市长

郭天宝    市政府副市长

  员:刘国祥    市国土局局长

            王占军    市住建局局长

            崔洪海    市地税局局长

            张品娟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松林    市编办主任            

张立威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朝生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开展不动产综合窗口改革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品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国祥、王占军、崔洪海、张立威同志兼任。

 

 

               

附件2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计划表

 

一、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梳理工作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国土、住建、地税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梳理工作,按照事项办理所需环节、审批部门、提交材料,缴费情况,审批时限等信息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进行流程优化。详细了解预受理、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这些流程的具体操作情况,网上公布材料具体要求。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建设情况、系统运行情况,数据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便于后期数据对接。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3月31日

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优化工作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国土、住建、地税部门讨论流程优化工作。主要是去掉一些前置审批条件,减少不必要的材料,让办事人能够到一个窗口提交材料,办事最多跑一次。例如,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权籍调查和实地查看,可将权籍调查和现场核价多部门实地查看,整合为由不动产中心牵头的一次性实地查看,实现权籍调查审核和登记并联审查,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实行并联审批,加快审批时间,开通网上办事预约,网上缴费功能,快递送达功能,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服务流程。要将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所有的办理流程应是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材料,如资料不全可进行容缺受理,通过网上进行缴费,通过快递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所有的权籍调查、实地勘探、查档、网签合同等环节都在审批环节开展,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办事人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以后,审批材料在系统进行流转,国土、住建、地税等审批部门都能在系统看到所需的材料,能够进行并联审批,节省审批时间。

去掉没有法律依据的材料,能够通过网络共享的不得要求办事人重复提交,要发布办事人能够看懂的办事指南,一目了然的看清办事所需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要能够通过政务服务门户、APP、微信端进行预约,受理以后要能够查看相应的办事进度。将来要逐步进行预受理,老百姓通过网上上传材料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合格。

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政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受理部门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手段进行网上缴费,可以方便百姓办事。安排邮政快递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人选择了由邮政快递送达的,出证以后由快递公司人员派送到办事人手中。安排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为企业、办事群众代办业务量较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4月30日

三、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建设完成,实现并联审批

建设“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受理模式。前台综合窗口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清单或经业务部门确认材料无误的,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录入信息,向群众和企业出具受理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通过系统实时流转,纸制材料按需转交业务部门,并做好材料交接签收。业务部门审批人员在系统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业务部门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应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出件后进行封存,提交给邮政快递进行寄件。

根据现有办件情况,国土、住建、地税三部门拟定所需综合窗口的数量,每个窗口的功能(受理、出件),窗口工作人员的安排等情况。受理窗口进行材料的收集和审核,接受办事人的咨询和答疑工作。后台工作人员可以互通电子材料进行审批。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5月31日

四、完成经验总结,进行优化调整

组织开展集中督查、考核,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加大对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受理”工作。

工作组召开会议仔细研究讨论,对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点,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30日

五、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数据交换共享

建设电子证照库,让企业通过社会信用代码、个人通过身份证就能进行办事申请。逐步实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简化群众和企业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智能化数据交换机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数据共享,让各审批部门能够随时看到共享的信息,能够及时的进行审批,节省审批时间,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效率。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的系统通过智能化数据交换机实现数据的对接,实现开放共享,信息的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30日

六、推进综合窗口标准化管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综合窗口运行以后,需要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制定统一的综合窗口运行管理标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拟定《霍林郭勒市综合窗口地方标准》,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需要熟知其它委办局的相关业务,为此需要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附件3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优化后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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