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组织部
党群服务中心大厅工作制度
上传时间:2022-05-14 09:20     访问人数:60    

一、实行代办员值班制。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待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四、实行服务承诺制。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五、实行登记备案制。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代办事项纪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