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动物检疫协检员招聘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霍林郭勒市农牧局动物检疫协检员聘用实施方案》,市农牧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动物检疫协检员4名。
二、工作内容
1. 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操作,如实填写检疫记录。
2. 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查验相关检疫证明和标识,监督做好车辆消毒等工作。
3. 参与对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疫病和违规行为。
4. 宣传动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高从业者的防疫意识。
5. 完成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与动物检疫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应急任务;热爱动物检疫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殊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养殖场户现场工作环境。
3、专业技能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验,熟悉动物检疫流程和操作规范,掌握常见动物疫病的识别和诊断方法;具备基本的检疫管理系统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检疫相关信息系统。
4、 优先条件:有动物检疫工作经验者优先;持有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 不得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待遇
1、录用期限:三年
2、工作报酬:1.2万/年.人
3、培训考核:上岗前需接受专业技术及法规培训;实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4、工作纪律:服从官方兽医指挥,严禁违规操作;发现徇私舞弊或重大失误的,依法追责;严格遵循《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5、责任与风险:协检员需自行承担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农牧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
6、本次聘用属于公益性质,劳作时间不固定,劳作地点不固定,不受甲方考勤制度的制约,不构成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报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协检员按年度考核结果获取工作报酬,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五、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农牧局三务公开管理平台发布公告,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5日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前往霍林郭勒市农牧局511室提交报名材料。
3、监督机制:设立监督机制,成立临时招聘小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过程透明公正。
4、考试考核:
(1)笔试:考察动物防疫法、检疫技术规范等基础知识;
(2)实操:模拟检疫操作或现场技能测试;
(3)面试:综合评估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
(4)体检:通过面试者需要提供体检报告;
5、录取录用:结合笔试、实操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6、公示与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一个月(无薪酬),试用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动物检疫协检员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相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负。
3.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923910。
4. 本招聘通知由霍林郭勒市农牧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玉宝 联系电话:13789553267
附件:霍林郭勒市农牧局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
附件:
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 | |||
姓名 | 照片 | ||
职称 | |||
学历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工作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