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系统党委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31日,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卫健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卫健系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卫健系统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卫健系统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全盘认领问题整改清单。
(二)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卫健系统三个聚焦问题整改。
(三)加强推进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行动有效执行。
二、巡察整改以来取得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措施:卫健系统党委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时,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卫生健康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落实。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召开卫健系统党委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均在会议上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次。2024年7月5日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的意见》,7月18日学习《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8月10日书记领学《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8月28日书记领学《意识形态工作读本》,9月1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工作论述》,9月26日《习近平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月9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10月11日《习近平关于党纪学习成果的重要讲话》。
2.加快推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整改措施:拟订《霍林郭勒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报常务会、常委会审议后印发。
整改成效:9月11日卫健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霍林郭勒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稿)》,10月11日《霍林郭勒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稿)》已提交常务会。
3.严格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监督
整改措施:一是优化挂号系统,对未携带身份证来就诊的患者,可以通过电子医保卡、社保卡、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挂号。就诊前严格填写门诊日志,就诊后及时建立门诊病历,相应科室护理部将对门诊病例进行信息核对,确保不再出现就诊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二是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归档、保存流程和责任人,定期进行病历质量检查。加强对医疗质量的日常监测和评估。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监督医疗服务管理有漏洞,于5月27日升级挂号系统,配置身份证读卡器一台,针对未携带身份证的患者,允许其凭借电子医保卡、驾驶证、社保卡以及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挂号。8月16日进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培训1次,学习了《挂号室工作制度》和升级后的挂号系统操作流程。二是于8月13日组织开展1次医疗质量管理专题培训会,学习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医务科长、质控科科长共20余名环节干部参加了培训,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院内专业技术人员分批次共开展疾病诊疗规范、诊疗指南培训10次,共培训医务工作者40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医疗质量。8月份至今,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医疗质量管理3次。妇幼保健院于8月和9月开展了2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参加培训共计14人次,现已明确病历归档、保存的流程和责任人,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8月购入纸质档案盒保存病例,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病历质量检查小组,现已开展1次,发现病历归档不及时,已要求妇科医生及护士及时对病例进行归档并整改完毕。
4.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程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确保熟悉并能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检查流程,确保检查过程中所有关键环节都有书面记录,并经过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每季度定期1次检查、各级医院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检查工作中的疏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力度,按照市委下发的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今后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责报告中,在每年两次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上,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医疗领域排查风险。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制定本系统意识形态和工作要点,持续提高全系统上下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在对二级单位基层党建检查中,要提出意识形态存在的相关问题。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各类保密学习4场,通过案例分析,使职工了解泄密事件对个人和组织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责任心。结合系统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职责和要求。定期对各股室保密工作进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涉密文件和涉密电脑管理,确保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任何涉密文件及信息。
整改成效:一是5月30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对人民医院、中蒙医医院及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开展重点检查例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已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査单位负责人签字。4月组织1次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统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人员工作态度,提高监督检查人员工作能力,制定了《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现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检查流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次。对软件材料规范性、真实性等方面重点强调并及时排查。二是卫健系统党委制定《2024年度卫健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2024年8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宣传思想工作》,会上各单位根据工作要点汇报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及存在的风险隐患与下一步应对举措,党委书记分析研判卫健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与推进,2024年8月2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学习了《意识形工作读本》,会上党委书记就本阶段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化党员学习,8月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互联网宣传工作》、9月16日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责报告中。2024年8月5日,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养,确保在风险排查和处置过程中准确、迅速,结合实际建立“三清单一台账”。三是开展相关保密学习4场,6月19日开展了数据安全培训会,8月23日、8月25日全体职工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9月20日系统书记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了卫健系统《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保密范围、职责和要求。在办公室设立一台涉密电脑,设立保密柜,对保密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专人专门负责,各股室需在办公室审阅保密文件,不得带出。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严格管理资金、工程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并制定《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对类似问题严格按照条例内容制定施工及合同相关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确保所有工程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启动内部审查机制,对类似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执行采购流程,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均通过自治区统一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与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三是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爱卫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此项问题进行分析,由于对财务方面业务及新出的标准掌握的不全不熟练,造成此笔业务出现问题,加强财务业务培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组织1次分管领导及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通过学习提升了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及相关合同的拟定、审核规范性的能力。制定了《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与霍林郭勒山林全屋定制工作室项目合作方立即对现有防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并未发现质量问题。经与施工负责人协商延长防水保修期2年,在此期间施工方负责相关保修服务直至保修期满;由办公室牵头对近3年施工合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逐一排查,并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截止目前,爱卫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执行采购流程学习。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三是制定了新的爱国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了财务业务培训学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在5月、7月开展2次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目录》,15人参加培训。
2.压实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一是卫健委拟将聘请第三方考核机构对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工作,对本级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卫健委将“在管死亡人员”明确列入考核细则内,同时抽调二级单位骨干人员,按照第三版规范,对照市级考核细则进行系统培训学习,组建本级考核指导组。将43名死亡人员健康档案删除,并在2024年半年基本公卫经费发放中扣除2089元的违规发放费用。同时,加强服务对象的身份核实和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定期核查,确保服务对象的信息准确无误。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妇幼保健院组织职工学习《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字〔2010〕20号)文件内容,派遣工作人员常驻婚姻登记处,为登记人员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三是重新修建莫斯台卫生服务中心南门无障碍通道和扶手,已解决北门无扶手,地面下沉等问题。提升服务设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责任心和使命感。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霍林郭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补助经费属专项经费,由中央划拨到自治区,再划拨到本市级财政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承担,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此部分经费未发放到居民个人手中,所以将43人的服务经费直接在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的过程中直接扣除。莫斯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月2日召开全院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26日在发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中扣除涉及到的12家卫生服务站违规发放的服务经费共计1923元。沙尔呼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月14日召开关于巡察和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罚通知及通报会议,会议通报并决定扣除涉及9家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管死亡人员”违规发放服务经费166元,目前已全部收缴。因我市地理位置偏远且医疗机构数量较少,第三方考核机构费用过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难以承担,经开会研究决定成立本市级考核组,采取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7家基层医疗机构交叉互检形式开展考核。7月31日印发《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组的通知》(霍卫健字﹝2024﹞171号),抽调二级单位骨干人员,按照第三版规范,组织考核人员培训学习。7月3日-5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卫人员业务培训,参训人员176人。6月26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年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霍卫健字﹝2024﹞140号),并将“在管死亡人员”列入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内。8月1日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现场检查资料、系统数据核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8月5日印发《霍林郭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绩效考核情况通报》(霍卫健字﹝2024﹞175号),通报中共指出档案填写不规范、孕产妇管理率不达标等6项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改并完成通报的6项问题,提交整改报告。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对服务经费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季度督导3次,基本公共卫生提质增效年专项检查1次,共下发督导检查问题清单72张,档案整改问题4大类共计1600余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妇幼保健院组织职工于8月26日在妇幼保健院小会议室学习《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字〔2010〕20号)文件,共14人参加学习;针对婚检服务内容5月份通过单位公众号宣传2次、9月份通过讲座、义诊形式宣传1次。派遣 2 名工作人员常驻婚姻登记处,按照规范流程落实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三是7月2日,莫斯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巡察反馈结果,组织施工人员在北门原有无障碍通道临街一侧安装了白钢扶手,南侧正门台阶处重新维修,设置了1.2m×3.0m的无障碍通道,两边加装了白钢扶手护栏,彻底解决了南北门无障碍通道问题。同时维修了北门地面塌陷,更换了损坏的北侧大门,将门卫和监控室安置在北门内侧,已解决北门冬季透风寒冷和门卫监控室设置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推动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将结合实际岗位工作特点,查摆存在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诚恳有效的批评意见,党支部结合“三位一体”党员教育管理考评机制,及时整理、填写和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加强基层党建督导工作。卫健系统党委要坚持党建督导工作,做到保质保量督导检查。
整改成效:一是卫健系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党务工作人员严格审查稿件质量、把关会议程序,再由主要领导复审,达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态的目标。卫健系统党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问题清单和2022年党史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村料均已重新撰写。卫健委机关党支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将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次事项纳入制度内容。妇幼中心党支部2022年度、2023年度已按要求建立个人整改清单。二是党委已开展党建工作重点推进会1次,党建督导1次。2024年7月18日召开卫健系统上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2024年8月26日重点对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和沙尔呼热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督查,针对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2022年度与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材料雷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导,针对沙尔呼热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巡察反馈中的部分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与上年度雷同、打包批评、问题清单未结合实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卫健委机关支部已向党员传达相关问题,并要求党员重新撰写组织生活会材料、批评意见以及个人问题清单,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会议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会议开出高质量好效果。沙卫中心党支部针对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存在的问题,已反馈给相应党员,要求其结合实际工作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个人问题清单和批评意见。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已重新撰写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沙卫中心党支部已结合“三位一体”党员教育管理考评机制,紧密围绕日常工作,认真梳理,整理、填写和完善了2023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清单。
2.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评价组织班子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参考。对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要做到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要结合实际评议,不再出现虚化弱化。二是卫健委机关党支部、妇幼中心党支部针对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3.深刻管理党员教育
整改措施:一是莫中心下一步将成立党支部,培养更多优秀的发展对象,建立党支部工作档案,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二是积极动员机关党员进社区报道,并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服务反馈表,并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今年要做到全员报道全员服务。
整改成效:一是莫中心于2024年10月16日成立党支部,设书记1名,现已完成选举工作。2022年11月入职党员已于10月17日转接党关系,计划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卫健委机关25名党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党支部包联准特花社区扫码报到,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4次。
4.严格按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整改措施:根据市委编委会新下达的《三定方案》,将我委13个股室按照职责归纳整合,计划整合4个股室。分别把宣传股、财务室、党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股职能划入,合并成行政综合股。将基层卫生股、疾控与监督股职能划入合并成公共卫生股,将中蒙医与妇幼股、体改与法规股职能划入,合并成医政医改股。将计划生育协会职能划入人口家庭和老年健康股。最后整改整合成4个股室。
整改成效:2024年7月15日,通过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整合机关股室,印发了霍卫健字〔2024〕218号《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机关股室设置、工作职责和人员的通知》,已将我委13个股室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职责归纳整合为4个股室。宣传股、财务室、党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股职能已划入合并成行政综合股,基层卫生股、疾控与监督股职能已划入合并成公共卫生股,中蒙医与妇幼股、体改与法规股职能已划入合并成医政医改股。计划生育协会职能已划入人口家庭和老年健康股。
5.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系统党委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实际用人需求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招录培养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优化人员配置,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人员配置,当增加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确保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配备公共卫生执业医生。2024年7月2日莫斯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体职工大会决定将公共卫生执业医生王英同志(全科医师)调整到公卫医生股室。二是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人员配置,增加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2024年7月15日委班子会决定将李莹同志调整到人口家庭规划发展与信息股,开展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系统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细压实,使党建工作从“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2.常抓不懈,确保整改问题件件落实。系统党委将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稳步创新,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原因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引导督促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狠抓制度落实,形成合力,同频共振,把各项法规制度执行到位,推动各项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928271;电子邮箱:2267792645@qq.com。也可以向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7966871。
中共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