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5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专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
2025年3月12日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
2025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霍林郭勒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霍林郭勒市统计局统一领导,法规专业组织实施,相关专业协同配合完成。执法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分批次进行。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一)常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采取重点企业执法检查与执法检查“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近三年未开展过统计执法检查的企业及执法检查“回头看”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二)“双随机”执法检查
按照《2025年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三)重点执法监督检查
对自治区、通辽市统计局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
(四) 部门统计督查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33号)要求,结合自治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录清单,对霍林郭勒市相关部门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重点结合数据核查工作,做到全部在库单位、新入库单位及项目核查全覆盖。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二)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等。
(三)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性。对照自治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录清单,督查重点经济部门统计工作“六规范五强化”建设情况。
四、具体安排
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从2025年4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法检查单位数量
全年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劳动工资指标包含在各专业执法检查指标中。执法检查单位数根据通辽市2025年相关计划进行调整补充后确定。
(二)检查专业、指标及报表期别
统计执法检查主要指标依据2025年通辽市统计局执法检查要求设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执法检查指标。
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及期别
序号 | 专业 | 主要执法指标 | 报表期别 | 备注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或2024年12月定报数;2025年定报数 |
除所列主要执法指标外,根据专业提出要求,可视情况增加各专业相关指标为执法指标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 | ||
4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
5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
6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 | ||
7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专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结合本专业情况有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通辽市执法检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有序推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执法检查任务。根据通辽市2025年相关工作部署,及时调整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
(三)严格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执法人员、检查核查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案件材料和处理建议,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