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业园区党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传时间:2020-12-25 13:50     访问人数:80    

工业园区党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七届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7月至9月,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工业园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1月,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问题1:党工委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园区党工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布置研究完善党建督导事宜,加强班子成员包联基层党组织督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档案归档工作,已将缺失的党支部督导清单归档。

问题2与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能不清,责任不明。

与市编办沟通汇报,形成《关于明确工业园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权属专题报告》,上报市编制委员会,明确管理权属和职能职责范围。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对意识形态重视不够的问题

园区党工委积极认领,提高认识。专题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两学一做和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求是》2020年第16期”内容。党工委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要加强研判分析并形成报告。明确党办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并做好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总结。

问题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问题

1、工业园区党工委研究通过《关于加强“两学一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意见》。

2、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党建督导的重要内容。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指导、督导。

问题5十九大精神及党建基础理论学习不到位。

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定期对机关支部党员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党史、党务知识等进行测试,并将结果有效运用到党员积分评定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6: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由于档案归档不规范,导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未归档,目前已将缺失的整改台账归档。园区党工委下一步将规范档案归档工作。一把手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把关完善整改台帐,班子成员按要求立即整改。

问题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会议就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完善决策过程,执行“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管理,由分管主任对记录和纪要严格审核把关后归档。

问题8党工委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明确党工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党办人员集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办主任与负责的工作人员重新梳理整改2017、2018、2019年发展党员的档案、相关会议、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报告,在下一步发展党员工作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问题9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由分管电管站领导作出书面说明,今后在补充招录编外用工、用人工作方面将严格规范流程,将用人需求报请园区党工委审议决定后进行招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问题10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加强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对涉及的个别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强化自警、自律意识,要求严肃整改党建工作材料中存在的抄袭网络问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班子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再次强调和发出警告,再发生一起严肃处理责任人。

问题11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执行不严格。

1.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请销假,定期对请销假情况进行统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将请销假执行具体结果与评优和提拔、调整工作岗位相结合。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公务用车派车单,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每半个月进行自查

2.建立《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报备程序。

问题12违规发放津补贴收缴不彻底。

全力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党工委委员工作补贴,形成专题整改报告,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及通辽市相关配套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上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切实维护财务制度及财经法规的严肃性,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问题13:违规报销问题。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16年,到通辽开会和招商无会议文件。个别差旅费报销明细中无出差事由。”经与当事人核实,当时确有很多出差未有会议文件等,已由当时经手人确认。对此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针对违规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个别报销凭证中无公务用车派车单,无出车时间、地点、出车司机及事由;2016年至2018年,6次报销更换轮胎款报销凭证未体现修理车辆,个别报销单无领导签字。”经查阅凭证确有上述问题,针对更换轮胎未体现车辆问题,核实车辆后进行补填车辆信息。报销单无领导签字问题,经当时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补签。

3、“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规范。2016年9月,付公务接待费无公务接待清单。付防汛值班餐费无值班人员名单。”已由当事人作出说明。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对加班人员进行有效登记。

4、“购买其他商品报销手续不规范。2016年7月,购买工作服无领取人员明细。”经核实以上情况属实,与财务人员核对后,经认真查找,已找到原始领取人明细清单。

问题14存在私车公用问题。

对私车公用问题向当事人核实,由当事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及通辽市相关配套规定的学习,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问题15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加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对从园区调走的和二级单位有关领导进行函告具体未报告事项,并要求其纳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事项。

问题16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问题

1.针对个别项目审批手续仍未补齐和个别项目手续缺失未作出相关说明的问题,我单位已进行自查,理清了相关项目手续未办理完全的原因,并向市政府请示解决,请示文件为《关于对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意见中整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霍工管发〔2020〕15号),目前市政府已协调住建部门正在解决。

2.针对项目建设时间倒置、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问题,我单位已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在会上园区主任李秀峰对项目存在以上问题的当时科室负责人曹明鸣、分管副主任额日贺图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今后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

问题1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加快补齐劳务支出相关手续和凭证。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杜绝零余额帐户资金转入基本户情况,严格报销手续,杜绝白条列支现象。

问题18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租赁车库。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及通辽市相关配套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要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明确专人加强日常监督

问题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每台公务用车建立运行维护台帐,对公车修理及相关开支,实行科室申请,领导审批机制,并坚持定点比价修理,降低费用,坚决杜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超预算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问题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一把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调度;对未落实整治“四官”工作方案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党办人员进行集体谈话;立即着手整治“四官”方案的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和“四必谈”谈心谈话,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

2.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确定一名党工委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开展、督促、落实,加快2019年度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问题21“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充分。

1.明确园区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由党办负责定期及时更新,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修订完善园区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对政务财务进行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建立公开台帐,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问题22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

“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截止目前,管委会其他应收款余额256.24万元。其中: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金额合计205.24万元;5年以下其他应收款金额合计51万元。

1、2010年9月6日达来胡硕街道向园区借塔位占地拆迁补偿款50万元,至今仍有0.696万元未冲账。园区已与达苏木多次进行沟通,由于时间久远,目前苏木正与当时经手人进行核实,近日将出具相关凭证和情况说明。

2、2013年9月1日园区为辽宁华冶公司垫付0.68万元电费。具体情况为2013年工业园区66KV变电站辽宁华冶施工临时用电变压器,该变压器在华冶施工完成离场时转为园区变电站备用电源,以防园区微电网系统突停时的保安电源,因该变压器交接时有当月华冶用电费0.68万元没有结算,需园区先行垫付后方可继续使用。具体情况说明已由当时知情人签字确认。园区尚欠该企业工程款30万元,经园区与企业沟通,园区的意见为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为企业垫付的电费,待企业负责人予以确认。

3、徐庆祝于2004年12月28日向园区借款3.861万元,账上挂账应收徐庆祝个人3.861万元,经多次催要,其本人拒不偿还,园区已向政府报告申请诉讼费,将对其提起诉讼。

4、亚铝金桥系铝后加工企业,在企业初期投产时资金压力较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及确保如期投产运营,在2008年10月15日通过园区向政府借款100万元人民币、2009年3月31日通过园区向政府借款100元人民币。经沟通,企业表示借款是自己厂区内“三通一平”的工程款,该工程由企业自己组织实施,按约定该工程款项应由政府承担,便以生产周转资金名义向政府借款抵顶工程款。该公司与园区在2008年6月1日签订了工业园区B区亚铝金桥项目场平协议书,2011年8月15日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了该工程的竣工决算报告,决算金额为323.2436万元。企业表示对于其借款的200万元,希望利用政府欠其的工程款进行抵顶,工程款剩余的123.2436万元也不再向政府索要。以上为企业反映情况,没有明确材料支撑。园区已向政府报告申请诉讼费,将对其提起诉讼。

5、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修理费未开发票1万元,园区与运通公司多次沟通,企业提出园区有历史欠账,我们核实财务账面无挂账记录,将继续催要发票。

烟台老根园林工程款50万元未开发票,多次催缴无果,园区已向政府报告申请诉讼费,将对其进行起诉。

(七)自治区巡视通辽市委及霍林郭勒市委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问题23:园区久占未建问题

(1)经工业园区与中铁九局二公司现场核实,拆除原中铁九局二公司有临时施工工棚。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12月27日园区与自然资源局对原有建筑物,双方签署协议、现场拆除面积为3010平方米。

(2)沙尔呼热客运站西北侧占地面积约50亩用地内有固废露天堆放,经核实后,联系该地负责人并联合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协同处理该用地内的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现已清理完毕。

(3)锦绣木业在清理闲置用地9000平方米用地,已构成闲置,2020年3月4日经过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与锦绣木业商议,锦绣木业自愿无偿将土地退还给市政府。

(4)2020年8月2日鸿骏铝电公司北侧附近的临时施工工棚未拆除,经工业园区与建筑物临时占有人沟通达成拆除协议,现临时工棚已拆除完毕。

问题24转账支付给个人问题

由财务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核实,由当事人做出情况说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及通辽市相关配套规定的学习,切实维护财务制度及财经法规的严肃性,坚决杜绝不发生类似事件。

问题25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由当事财务工作人员做出情况说明,并做出深刻检讨。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纪律的学习切实维护财务制度及财经法规的严肃性,坚决杜绝不发生类似事件。

问题26亚铝金桥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

对此笔应收账款进行及时有效清理,形成专题报告,对具备司法起诉条件的一律予以起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6161266;电子邮箱hlhgyyq@126.com.

 

 

中共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