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委编办“三个强化”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
上传时间:2024-03-06    上传人员:编办     访问人数:48    


       霍林郭勒市委编办“三个强化”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

自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霍林郭勒市委编办从宣传法规意识、依法建章立制、开展监督检查三方面发力,全力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做好宣传强化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将《意见》列入班子集中学习内容,围绕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业务办理程序、“三定”规定执行等进行研讨交流。计划以全市“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为载体,聚焦当前机构编制机构改革、制约瓶颈、对策建议等内容选派业务人员进行讲解授课,全面营造强化机构编制浓厚学习教育氛围。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机构编制制度建设。主动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及时修订《霍林郭勒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将机构编制业务作为录(聘)用人员、调动配备等工作办理的基础依据。同时完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党政群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发挥机构编制作用,防止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开展整治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等,对机构数、编制数等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研判,采取电话提醒、书面提示、问题通报等方式将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拟稿:国清

审核:康安秋

总审:赵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