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
上传时间:2024-06-14    上传人员:创业社区     访问人数:6    
霍林郭勒市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
类别履职事项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政治组织类
1.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主张。
3.讨论和决定社区组织重要问题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
4.领导推进社区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6.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群众。
7.领导本社区的社会治理。
8.做好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
9.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小微权力”,强化监督约束,定期开展党务公开。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自我管理类10.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物业管理等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
11.督促动员引导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普及相关知识。
12.适时制(修)订并引导居民群众共同践行居民公约、自治章程。
13.教育引导居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
14.建立居务档案,做好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15.做好民间纠纷调解。
16.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17.健全和落实民主协商决策制度。
18.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19.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0.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1.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当地的信访事项。
23.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推进“五社联动”。
24.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
25.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26.及时向政府或者派驻机构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7.合理划分网格单元,落实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机制。
28.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资源,结合居民的生活、学习、健康娱乐等需要开展科普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北疆红色网格治理服务工作指南(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自我教育类29.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推动居民履行法定义务。
30.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1.组织居民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自我服务类32.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33.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等情形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4.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35.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做好妇女关爱工作。
36.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组织和扶持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37.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进行法治教育。
38.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39.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情形的,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
40.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1.组织居民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42.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43.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4.按照征兵政治审查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45.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6.组织辖区居民和单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7.动员和组织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48.落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的关系。
49.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下沉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征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自我监督类50.对居务、党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居民有关意见建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