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霍医改办发〔2018〕1号 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
上传时间:2018-10-31 15:01     访问人数:71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霍医改办发[2018]1号

 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树立正确的办院宗旨,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科学、准确、客观评价医院院长的工作绩效,促进我市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医疗卫生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引导公立医院院长贯彻政府办医宗旨,牢固树立公益性办院方向,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立医院激励与约束机制,打造职业化院长队伍,促进公立医院改善服务管理,转变运行机制,注重内涵质量,提高运行效率,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导向原则。按照医改总要求,立足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突出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效益。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评程序,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建立结果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考评结果的公信度。
     (三)坚持激励约束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院长培养、使用、奖惩和医院利益相挂钩,奖优罚劣,拉开差距,有效促进绩效改进。
    (四)院长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度院长绩效考核。 

  三、考核对象 

  全市两家二级公立医院院长。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医院积极配合的工作模式。 

  (二)考核主要是对该年度各医院院长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问等形式进行。 

  五、考核内容

(一)服务评价、服务能力、平安建设、综合管理、发展持续六方面工作情况。具体详见《2018年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

  (二)绩效降级处理指标:医疗机构如果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医疗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出现政府指令性任务执行不力,发生乱收费、不良执业等不规范医疗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将给予院长绩效考核降级处理。 

(三)一票否决指标:对于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不良后果的不良执业行为、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及资产运营极差等情况;对于考核中弄虚作假,发生不正当竞争等情形,给予一票否决,直接降入不称职评定等级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 院长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绩效考核得分80分为优秀70≤得分<80分为合格,60≤得分<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追责的违法违纪案件、在绩效管理考核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实行单项否决,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三) 院长考核等次拟定为不合格的,由医管办告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在被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医管委提出申诉,医管委应当对被考核者申诉理由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院长年度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并视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等挂钩,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五)院长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按相关程序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二)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过程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考核标准,做到公开透明。

  (三)持续改进,以考促管。抓好医院管理,领导行动是核心,为保证工作落实,必须要提出加强医院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明确考评奖惩办法,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持续改进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要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以考促建,以考促管”原则,全面开展医院管理整体评价工作,将医院院长绩效考核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2018年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