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支部: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5日至9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后,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整改工作事项。全局上下立即行动、坚决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大方面12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期限,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全面完成。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局领导班子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统计局班子整改落实部署上来,以良好作风和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四)聚焦反馈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统计局领导班子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办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提出意见得到落实。巡察以来,有重点地健全、完善制度12个,坚持每周报送整改台账。
二、对照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工作条例执行不到位,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培训活动。二是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落实“末位表态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内容。三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2、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加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建设,根据《霍林郭勒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本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同时修订完善集体学习制度并严格加以落实。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习活动,定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程度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有针对性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着力解决“怎么抓”的问题。三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意识形态相关党课学习、理论知识测试等。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结合实际,按照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系统的制定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党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的各项工作要求,将研究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要求成立党建工作办公室,选配优秀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5、党支部换届不及时且存在党支部书记兼任纪检委员现象。
整改措施:按照组织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设置,及时开展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补选支部副书记1人,支部纪检委员1人。
6、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没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执行的不到位,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完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的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邀请派驻纪检小组的成员参加,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部分党员对为什么要开展“两学一做”理解的不深不透,学习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措施: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方案》、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按时开展集中学习(每周三),做好党员学习笔记的检查工作,确保学习交流达到良好效果。规范“两学一做”各项载体活动开展,避免走过场,真正使学习教育入心入脑。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局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9、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不实,整改工作没有层层抓落实,落实整改制定的相关制度有欠缺,没有进一步完。
整改措施:针对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中提到的数据问题,各专业加强对上报数据质量的审核,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结合实际,对整改工作形成的考勤请销假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等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订完善内容,不断加强制度可执行可操作性。
10、整治“四风”工作不实,没有按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四风”工作。
整改措施: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配套规定,开展办公用房、公车、出入境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集中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治理任务。通过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1、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制定的不规范。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迫性和责任感的意识,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局中心工作来抓。研究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新颖化。结合新形式,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
1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白条入账问题,且所有的关于外出培训、开会的差旅费报销凭证都没有附文件或主管领导审批单。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白条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举一反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促进统计事业不断发展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整改成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问题从根子上解决,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最新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挺在前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全局上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单位各项制度,严防腐败问题滋生,推进全局干部普遍实现守纪律、讲规矩。
(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突出分类指导,联系统计工作实际经常查找和解决问题;领导班子学习的主要内容,带头学、带头做,当好表率;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统计工作向前发展。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相关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大力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二十八条配套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四)全面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充分把握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特点,大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长效化。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巩固,防止反弹。对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符合实际的有效举措,及时总结,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坚持标本兼治,对个别突出问题,继续分析研究,抓紧落实整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推进整改,实行跟踪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7927237;电子邮箱hlglt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