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医保政策
一、医保扶贫倾斜政策:
(一)2020年建档立卡贫因人口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助180元。(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取消报销封顶线。(“一降,一提,一取消”)(三)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10%。
二、医疗救助:
(一)住院医疗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各类救助人员普通住院治疗救助标准:
1、特困供养人员:不区分普通疾病和18种重大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支付比例百分百不设年度封顶限额.
2、最底生活保障人员:不区分普通疾病和18种重大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支付比例70%,年度封顶限额13万元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区分普通疾病和18种重大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支付比例70%,年度封顶限额8万元
4、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不区分普通疾病和18种重大疾病,起付标准5000元,救助支付比例50%,年度封顶限额3万元
5、因病致贫家庭救助人员:病种范围为18种重大疾病,起付标准1万元,救助支付比例50%,年度封顶限额2万元
三、政府大病兜底保障:
(一)门诊慢性病兜底保障到80%。
(二)25+5种大病按住院单病种报销,病兜底保障到医疗总费用的90%。
(三)非重大疾病设定兜底起付线,简称“12345”政策,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兜底保障到90%
(四)患重病住院治疗的贫困人口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7000元以上部分兜底保障到90%。
四、目前扶贫进展情况
(一)''清零达标''目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全部缴纳医疗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目前正常脱贫人员由286动态调整到279人。
(三)目前已有362人申报门诊慢性病,共计630人次(按一人申报多种病种计算)。
(四)2020年4月15日我市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蒙医院、沙尔呼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了门诊特慢性病“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医疗机构即可享受门诊特慢性病兜底保障80%。
(五)2020年4月起,凡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低保/建档立卡)可在办理住院时切换为低保身份,办理住院享受最优惠政策.
注:凡在2020年1-4月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能享受到低保医疗求助待遇的人员,可持相关手续到医保中心进行补报。
(六)下发门特慢性管理卡。
编号 疾病名称 治疗方式 起付标准 (元) 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元/年) 待遇享受期 定点医疗机构
1 恶性肿瘤门诊冶疗 药物治疗及必需检查 0 住院统筹支付比例 年度最高限额
长期 二级及以上
2 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 药物治疗及必需检查 0 住院统筹支付比例 5200元/月
长期 二级及以上
3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药物治疗及必需检查 0 住院统筹支付比例 术后第一年83000元,第二年63000元,第三年54000元,第四年50000元,第五年及以后45000元. 长期 二级及以上
4 血友病 药物治疗 0 80% 50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5 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 药物治疗 0 80% 20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6 系统性红斑狼疮 药物治疗 0 70% 3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7 再生障碍性贫 药物治疗 0 70% 3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8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药物治疗 0 70% 3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9 真红细胞增多症 药物治疗 0 70% 2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10 精神病 药物治疗 0 70% 15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11 癫痫病 药物治疗 0 70% 1200元/年 长期
12 乙肝母婴阻断治疗 药物治疗 0 70% 500元/年 1年 限市传染病医院
13 急性布鲁氏杆菌病 0 90% 2200元/年 1年 限市传染病医院
14 过敏性紫癜 0 70% 3000元/年 长期
15 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200 70% 1500元/年 长期
16 类风湿性关节炎 200 70% 1500元/年 长期
17 重症肌无力 0 70% 2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18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0 70% 1000元/年 长期 二级及以上
19 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200 70% 5000元/年 5年 二级及以上
20 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200 70% 5000元/年 5年 二级及以上
21 心脏搭桥和血管支架
植入术后抗凝治疗 200 70% 1500元/年 1年 限市传染病医院
22 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200 70% 11700元/23400元 半年/1年
23 2期以上高血压 200 70% 500元/年 长期 含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承担费用
24 糖尿病 注射胰岛素 200 70% 1200元/年 长期(限一种待遇) 含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承担费用
药物治疗
25 冠心病(非隐匿型) 药物治疗 200 70% 500元/年 长期
26 脑血管后遣症 药物治疗/康复治疗200 70% 500元/年 长期
27 甲亢 药物治疗 200 70% 2000元/年 长期
28 肺心病 药物治疗 200 70% 1200元/年 长期
29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药物治疗 200 70% 3000元/年 长期限市传染病医院
30 肝硬化失代偿期 药物治疗 200 70% 1500元/年 长期
31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药物治疗 200 70% 500元/年 长期
32 慢性布鲁氏杆菌病 药物治疗 200 70% 500元/年 长期
33 慢性肾功能不全 药物治疗 200 70% 2000元/年 长期
34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紫癜性肾炎) 药物治疗 200 70% 1000元/月 长
35骨科疾病(颈椎病、脊椎病、腰椎病、关节病等) 药物治疗/康复治疗 200 70% 500元/年 长期 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 阿尔茨海默病 药物治疗 200 70% 1500元/年 长期
37 强直性脊柱炎 药物治疗 200 70% 1500元/年 长期
38 干燥综合症 药物治疗 200 70% 1500元/年 长期
39 肺动脉高压 药物治疗 200 70% 10万元/年 长期
40 儿童苯丙酮尿症 药物治疗 0 88% 15000元/年 长期 限医保中心端报销
41 大骨节病 药物治疗 0 75% 1000元/年 长期
42 结核病 活动性肺结核(初治) 药物治疗 0 100% 2300元/年 长期限市旗两级结核病防治所及市传染病医院活动性肺结核 (复治) 药物治疗 0 100% 3200元/年 长期肺外结核病 药物治疗 0 100% 3000元/年 长期普通结核病 (肺结核) 药物治疗 0 100% 2300元/年 长期
(二)健康扶贫政策
一、健康扶贫政策实施对象及时间。
实施时间:2018年---2020年
实施对象:我市的119户27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注:脱贫不脱策,正常脱贫的建档立卡户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
二、我市健康扶贫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为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落实基本医保政策倾斜;落实大病集中救治政策;完善优化住院贫困患者保障政策;完善优化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政策。
(三)主要政策。1.基本医保政策倾斜;2.大病集中救治政策;3.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政策;4.重病兜底保障政策;5.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