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上传时间:2018-10-31 15:05     访问人数:277    

一、单位基本情况

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5年5月30日,是经国家法律确认,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霍林郭勒市残联在霍林郭勒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残工委主任由霍林郭勒市分管副市长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对口指导。负责指导苏木(街道)、嘎查(社区)残联残协业务工作。下设四个部室:康复部、组宣部、教就部(财务室)、办公室。

二、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苏木(街道)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和谐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辅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6、开展残疾人扶贫、维权等工作;

7、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8、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理事长分工

朱永波(理事长):主抓单位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分管教就部、办公室工作。

钱龙山(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分管康复部、组宣部、财务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