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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上传时间:2020-08-24 10:42     访问人数:21    

一、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办事指南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三、申请条件

户籍在霍市,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

四、办理材料

1.填写《霍林郭勒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五、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各村()民委员会。

六、办理时间

七、联系电话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各村()民委员会。

八、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霍林郭勒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

3、镇()审核。镇()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由镇()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发放。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各镇()实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