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的
通 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现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分工调整如下:
一、组 长:赵贺明(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一)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根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四)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五)每半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本领域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和隐患。
二、副组长:薛志巍(党支部副书记)
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性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和监督考核工作,对出现问题要追责问责提出初始意见、建议。
(四)做好意识形态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成 员:董 畅(宣传委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以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三)负责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安排党员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中共霍林郭勒市城投公司支部委员会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