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莫斯台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保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 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学义(街道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包彩霞(街道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
朴云如(街道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
乌 云(明升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海燕(振兴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 傲(友谊社区党支部书记)
徐 宁(谊滨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晨晨(豪林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设在平安建设办,电话:6372514。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保华为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王博副主任为分管领导,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和管理。各社区书记为所在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