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秋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0-31 15:37     访问人数:188     文章来源:原创    

达苏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为切实解决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秋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秋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内政发200866号)、《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规定》(内政发201514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委、通辽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按照“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集中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贸服务业(餐饮、住宿、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餐饮住宿场所(星级饭店除外)、粮食行业、物流行业以及成品油、二手车市场、电子商务、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检查。

三、 整治重点

(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二)成品油批发(零售)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业人员培训及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等。
    (三)商贸物流园区及重要商品储备库房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保卫、应急值守等制度落实情况,库房商品储存、摆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机房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等。
    粮食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仓房规划建设,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建仓、安全间距不达标仓、居民区内。二是加快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改装,生产线布置和操作人员分布不能过紧过密,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规定。三是电气设备防爆情况,电机、闸刀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
防爆要求。四是通风除尘系统,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通风除尘系统,严禁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作业。五是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必须建立粉尘清洁、员工防护等制度,每天应及时规范清理粉尘,严禁员工未经培训和不穿戴防尘、防静电劳保用品上岗。六是企业落实风险辨识评估、改善通风和防爆除尘设施、粉尘检测监测、机械化和信息化改装措施情况。

)商贸流通领域特殊流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商贸流通领域特殊流通行业“十个百分百”落实情况,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是检查设备设施完好率。三是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率。四是检查消防通道日常巡查管控制度负责人落实率。五是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率。六是检查巡检覆盖率。七是检查日常巡检隐患整改率。八是检查全员培训率。九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十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9月10日到2018年11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导阶段(910-9月20日)。达苏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商务和粮食局各股室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商贸流通领域事故发生特点及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为抓手,进一步细化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治理和整治阶段(921-1110日)。

达苏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商务和粮食局各股室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负责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场所、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集中排查治理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账,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1111日-11月30日)达苏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商务和粮食局各股室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活动,进一步漏补缺,落实责任,巩固整治成效,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差距,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自觉接受检查。
    (二)坚持“源头管控”原则。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部署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统筹本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落实。
    (三)即查即改,敢于碰硬。达苏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商务和粮食局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同志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创新检查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隐患建议市政府、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