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审计局关于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上传时间:2020-10-23 10:41     访问人数:55    

市委督查室: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整改内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采购工作;二是能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账务管理制度,依照规定流程采购;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无收受红包现象;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五是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内容开展工作,并将中央“八项规定”内容作为重点进行审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

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推行公务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杜绝违纪违规开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上,严把审批流程,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杜绝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和公款送礼现象。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严禁公车私用。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着力加强对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审计监督与整改相结合,把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为规范区域经济秩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