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融媒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为及时应对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重大舆情,及时、准确、有序发布相关新闻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霍林郭勒市市委要求,严格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新闻报道工作流程,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一、组织领导
成立霍林郭勒市融媒体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宗占英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 王 坤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曹斯琴 市融媒体中心广播部负责人
张 辉 市融媒体新媒体负责人
郑继生 市融媒体中心新闻部负责人
吴 宪 市融媒体中心专题部负责人
包卫国 市融媒体中心外宣部负责人
二、报道原则
1、主动及时,准确把握。要按照霍林郭勒市委政府统一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进入现场采访,做到快报事实、快报原因,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2、正确引导,注重效果。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疫情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地区形象,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有利于疫情的妥善处置。
3、以人为本,满足公众信息需求。要尊重群众知情权,满足人们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的需求,减少公众猜测,反映人民心声。
4、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新闻宣传工作要服从现场处置工作。要开放有序地组织采访,积极做好媒体服务和引导。新闻报道在披露信息的同时,注重报道市委、政府的积极作为,解决问题的积极进展,引导人们保持理性情绪,树立健康的心态,维护大局的稳定。
5、严格制度,依法合规报道。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以及霍林郭勒市相关新闻宣传制度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请示,确保整个新闻报道工作有序进行。
三、报道成果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中心,本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基本宗旨。积极开展新闻宣传舆论报道,利用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平台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大量宣传舆论工作。为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舆情舆论宣传、政策法规落实、公告信息推送提供了 有力保障。
截止目前,霍林郭勒市融媒体中心共在电视、广播、“魅力霍林河”微信公众号刊播、抖音、等媒体平台发布、转载疫情有关权威信息和防疫知识等新闻稿件950余篇(条)。其中,“魅力霍林河”微信公众号发稿600余篇(条),专题报道采访8期,电视新闻报道150余篇(条),广播刊播150余篇(条)。制作抖音、微视频、H5等新媒体产品50余篇(条)。其中在央视、中国网、新华社客户端、学习强国、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通辽电视台、通辽广播电台、通辽日报等媒体平台刊登外宣稿件58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30篇(条),自治区级媒体发稿2条,通辽及媒体发稿20篇(条)。这其中在新华社推出的原创抗击疫情歌曲1首,单条点击量就已超过100万次。具不完全统计,在疫情期间通过我中心宣传渠道,向外界推送的各类疫情相关信息总阅览量已超过300万次。
霍林郭勒市融媒体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