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在职
党员360双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在职党员360双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
在职党员360双重管理办法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我局在职党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范围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局管理的在职党员。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组织动员全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所属社区亮明身份、 报到登记, 参与社区建设,了解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进一步整合街道社区的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特长和所在部门优势,有效整合在职党员的人力资源,建立在职党员联系社区、服务群众的系统工作机制,实现党建优质资源与社区服务的有效对接。
——进一步转变我局党员的工作作风。通过在职党员主动进入社区服务群众,在与群众的接触中,增进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在为民服务中,转变工作作风,与群众打成一片,巩固并加强与群众的深厚感情。
——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员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在职党员自身优势和业务专长,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党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在职党员亮明身份,增强群众关注度,方便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监督,有效加强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树立我局党员的良好形象。通过机关党员进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让群众了解党员、相信党员、依靠党员,树立党员干部自重、自省,可信,可敬,自强、自励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内容
(一)“3” ——三方共同管理
1、党员个人24小时自主管理。在职党员要主动到社区
报到,做到“三主动、三对比”,即:主动认领岗位,主动联系群众,主动开展工作;将自身与《党章》要求对比,与社区老党员对比,与先进模范人物对比。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切实为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通过对比对照,学习先进,随时随地注意严格约束自己,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所在单位8小时内日常管理。引导党员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主动发挥作用,在工作中做到“三强化、三提供”即: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强化党员的组织领导,强化党员的纪律约束:提供党员干部的基本信息,提供本部门的业务服务,提供党员干部服务社区的基础保障,要主动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况,及时指导我局党员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3、居住社区8小时外监督管理。居住地所属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党员和所在单位的联系,工作中做到“三了解、三确定”,即:了解在职党员的基本信息和个人特长,了解在职党员的家庭基本情况,了解在职党员在单位的工作表现;确定在职党员服务的具体小区、楼栋,确定在职党员编入的党小组或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确定在职党员认领的工作岗位,同时,还要在社区显著位置公示党员认领的岗位、具体职责和承诺事项,督促在职党员亮明党员身份,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在职党员建档管理工作,定期对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议评价,并将评议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本人。
(二)“6” ——发挥六大员作用
1、政策宣传员。党员干部要深入社区,向居民广泛宣传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方针,特别是我市各类惠民政策等。在宣传过程中,可以通过讲党课,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报,组织开展宣传演出等多种方式,让居民群众真正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2、学习指导员。党员干部发挥职业优势和个人特长,根据群众的需求,在卫生保健、农牧知识,实用技能、脱贫致富、青少年教育、党的知识等方面分类组成学习小组,按照“实用、易懂”的原则,为群众进行系统讲解指导。针对涉农社区的农牧民党员,重点在推广种养殖实用知识,采取集中授课和上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实地实践教学,巩固农牧民群众的掌握程度;针对社区特殊群体,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结成学习对子,将知识送到群众家中;针对青少年,要耐心、细致的进行辅导教育,不仅要指导学习知识,还要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针对社区的居民党员,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系统、确有实效的党的理论知识教育,提升居民党员的党性修养,在职党员在学习指导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实效,将掌握的知识,实用技能等传授给广大基层群众,营造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
3、民生服务员。依托我市社区和各类服务站,设置民生服务岗位,通过党员主动认领、组织推荐审核的方式, 有效组织党员进驻社区和服务站认领岗位,开展工作,认领岗位的在职党员要公开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主动接收群众监督。在职党员在开展工作中,要主动提供业务咨询、代理、代办服务,鼓励有能力的党员,与社区贫困家庭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结成帮扶对子。
4、治安调解员。按照居住地就近原则,为在职党员划分责任区,将党员分配到具体的网格、楼栋、院落,在职党员要深入责任区,主动联系群众、反映民情、排查矛盾,消除隐患,耐心细致做好各类矛盾的排查化解。针对责任区内的重点上访户、缠访户要了解其上访原因、个人性格特点等,最大限度的帮助安抚、解决问题,对他们反映的无理诉求,尽力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在职党员要加强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取得联系,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确保责任区的和谐稳定.
5.民情收集员。在职党员要依托各社区的“民情诉说室”、“党代表工作室”等场所,倾听群众反映的民生民情,做好民情记录,并围绕街道、社区拆迁征地、社会管理和组织建设等方面,深入群众中专题征求意见建议,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民情台账”,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街道、社区。在征求意见建议过程中,要了解掌握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的落实进展情况,对收集的问题建议及时分类、梳理和汇总,逐级上报、反映给相关部门单位,积极主动推动各类意见建议的落实解决,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立即反映给有关部门,为解决问题争取时间
6、党建指导员。社区党组织要选择党建工作经验丰富、政策理论知识较强的党员担任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社区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社区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党建指导员要帮助社区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解决个别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浮于表面, 流于形式的问题。还要发挥自身优势,协助社区探索开展党建创新工作,灵活采用党组织生活工作模式和活动方式,有针对性的吸收辖区内的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党建活动,通过开展开放型学习、开放型议事、开放型主题实践活动等,增强党员群众参政议事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三)“0”——实现零的目标
1、“四风”现象零容忍。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 让在职党员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监督。针对群众发现、确实存在的“四风”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措施和效果,以抓铁有痕、路石有印的精神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检验。
2.服务群众零距离。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要打破职务层级关系,走进社区,直接与群众接触,直接倾听群众心声直接了解群众需求,直接帮助解决问题,直接带领群众致富增收,让群众感觉到党员干部在身边、看得见、有作为,真正实现党员干部与群众心连心、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
3、干部成长零风险。社区居民可以随时对在职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生活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单位机构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建设和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婚丧嫁娶、重大节日等重大节点的监督。社区党组织要对重点部门重要职务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及时发现、纠正党员干部的隐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四、工作流程
(一)限期报到。将每年4月份确定为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月,今年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职党员要到所居住社区报到,认领社区岗位、参加志愿服务队、与贫困户结对子,填写《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报到单分上、下两联,上联交社区党组织留存,下联由各街道统一收回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在职党员认领岗位登记表》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3)。活动中,如果党员的居住社区发生变化,要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原居住社区,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新居住社区党组织重新办理报到手续。
(二)开展服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依据岗位职责、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的实际情况,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开展服务工作。要将认领岗位和主要工作在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除认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之外,原则上每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集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三)监督管理。社区党组织要对报到的在职党员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促其了解社区基本情况和重难点工作等,并根据每位在职党员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分配服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社区党组织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量化开展活动的时间,数量和具体效果,保证在职党员到社区有事干、能干事、干成事。社区党组织每个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工作调度会,对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价评议,并根据评价评议结果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表》(附件4),报送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市委组织部。
(四)考评考核。市委组织部将联合市委办督查室,定期对全市社区的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要量化,社区党组织的考评占60%,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占20%,组织部门占20%,考评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对在职党员评先评优,培树典型和提拔使用时,必须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对积极参与社区工作,成效突出、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优先考虑;对综合考评结果为差的党员,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过关的,将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局党委要明确责任,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扎实推进,不断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体系。在职党员进社区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岗位、活动安排,要全面梳理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分门别类做好服务工作。党委要与社区党组织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库,积极发挥共驻共建优势,对在职党员实行双岗履职、双重管理、双向考评,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
(三)注重总结宣传。党委要不断完善措施,增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的主动性,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效果。同时,注重发现、培育、评选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在整体上提高水平,取得实效。
附件:1、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回执);
2、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认领岗位登记表;
3、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表。
附件1
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单
同志系中共正式(预备)党员,按照《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要求,现介绍该同志到其本人所居住社区的党支部,参加社区活动,接受你支部的管理与监督,请予以接纳,并将回执交该党员返回我单位党组织。
单位党组织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单
回执
同志系我社区居民,该同志已到我社区党支部报到。特此证明。
社区党支部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社区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认领岗位登记表
服务街道、社区: 街道 社区
党员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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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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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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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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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附件3
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联系电话 |
职务 |
服务社区 |
认领的 公益岗位 |
报到时间 |
参与社区活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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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内容 |
社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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