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两学一做”下半年学习安排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公安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度“两学一做”下半年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学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二)习近平在今年全国“两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
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的重要论
述。
(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
革开放史的重要论述。
(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七)2020年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两会”精
神。
(八)相关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
(九)其他学习内容。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将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民族宗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有关文件、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法规等,纳入“两学一做”学习内容。
二、学习时间
原则上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每周至少安排1个集中学习。
三、明确学习重点
各党支部要将以上重点内容列入学习计划,作出统筹安
排。
中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