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水利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防汛工作,重点部署了全市防汛重点地段的盯守和检查工作,履行好水利部门职责,全力做好汛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保障全市汛期安全度汛。
二是加强水利工程检查。制定汛前检查方案,组织成立3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范围内的主要河流、中小型水库、水利工程重点地段开展了汛前大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并逐项整改完毕。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水库明确“四个责任人”职责,并依据水库实际情况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同时根据水利厅防汛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重点防汛地段实行驻点盯防工作,使汛期检查落到实处,确保汛期度汛安全。
三是加强山洪预警监测站点检查。对全市64处自动监测站点实施了维修养护工作,逐一进行了调试,目前各自动监测站点均运行正常且数据传输稳定。
四是完善专项预案编制工作。根据6月中旬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预案编制大纲,我局已着手编制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和超标洪水防御专项预案,目前正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修改方案,修改完成后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