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一年。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举措全力推动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国土生态修复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合力,认真履职履责,确保整治工作强势推进。联合公安局、环保局、经信局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中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矿山各类证照、手续不全进行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等5个方面内容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矿山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计开展检查29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32份整改方案,我局将监督督促矿山企业明确责任主体,能够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提升矿产资源规模化、合理化程度,促进全市矿山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坚决打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攻坚战。
二、实施对无主闭坑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的治理。为了加大对我市无主闭坑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的治理工作,消除我市“三区两线”附近废弃采坑、废料堆等地质环境问题,2019年度,我局利用以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结余资金组织实施了“霍林郭勒市‘三区两线’东外环路采石坑等7个治理区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投入资金906.6万元,治理面积320.55亩,目前,该项目设计已通过评审并备案。
三、切实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评审、备案及验收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足额存储治理基金,并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日常监督监管工作,组织不定期进行巡查督查。
四、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整改意见和《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矿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190号)要求,2019年霍林河南北露天矿共计计划投资12502万元(南矿6864万元;北矿5638万元),计划实施绿化治理面积8817亩(南矿6095亩;北矿2722亩),计划于10月底完成。截至目前,累计已完成投资3026万元(南矿1943万元;北矿1083万元),完成乔木种植6881棵(南矿2936棵;北矿3945棵),灌木种植640098株(南矿416609株;北矿223489株),完成牧草种植147.6亩(均为南矿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