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档案馆贯彻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英雄烈士保护法》
上传时间:2020-11-30 14:56     访问人数:32    

霍林郭勒市档案馆贯彻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英雄烈士保护法

 

为进一步传承、弘扬英烈精神,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号召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10月19日,市档案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此次学习会议由档案馆党支部书记、馆长双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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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伟大历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诗的缩影和代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

本法于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本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更进一步激发起干部职工关心、爱护、支持人民军队的热情,并向身边的人进行宣传,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参与英雄烈士保护的责任,从内心强化保护英烈的文化认同,从而真心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勠力同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