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监督检查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上传时间:2020-11-18 10:50     访问人数:53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15日至16日,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汪江涛支队长及通辽市务局一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水保〔2020〕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函》(内水政监察函〔2020〕31号)文件要求,对我市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主要对我市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公路(省道)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公路工程、通辽-霍林郭勒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专项督查,通过实地勘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建设、监理、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但是建设单位未能够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完成水土保持工作,督查组针对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同时下达了水土保持督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督查意见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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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充分提高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极大地增强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程度,对防治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起到很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及时深入工程现场,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状况,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水土保持工作指导,督促监理、监测单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落实水土保持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