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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盛开民族团结之花
上传时间:2020-12-17 14:50     访问人数:33    

近日,自治区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的决定》, 我市荣获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称号。

我市是一座“因煤而建、缘煤而兴”的新型工业城市。位于科尔沁草原腹地,这片139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汉、蒙、满、回等20多个民族,13万各族人民共同生活,休戚与共、亲如一家,各族儿女之间浓浓的民族团结情,早已融入到了彼此的血液之中,无论是脱贫攻坚的携手并进,还是奔康路上的互助前行,一桩桩生动感人的事实证明:一脉相承的民族团结传统,经受住了疾风骤雨的考验,散发出耀眼的民族团结光辉,绘就了一幅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绚丽画卷。

高位推动 筑牢民族团结发展之基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汇聚磅礴之力,共同奏响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美乐章。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现场会及专题会议,筹划、调度和部署自治区七十年庆典、十九大主题等系列载体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实绩目标考核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制。先后下发了《霍林郭勒市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固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市委统战部和民委协调抓总作用,先后制定下发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检查指导、督查“三方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好做法、好经验,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切实将创建活动抓实抓细。

守望相助 民族团结之花竞相绽放

深化宣传教育,丰富创建活动载体。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活动,年均发放“一法三条例”等各类宣传材料3万份,制作悬挂条幅1100余条、宣传展板800余块,民族团结进步已然成为各族干部群众根植于心、外化于行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丰富载体活动,举办草原婚礼节、国际半程马拉松赛、“8·18”赛马节户外那达慕、“草原雄鹰”少年搏克赛、民族文化节等活动,形成了一批具有草原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文艺汇演、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以及科尔沁民歌研讨会等各类创建主题活动60余场次,以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打通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生动展示了我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合舟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资源力量集聚基层,拓宽创建工作覆盖面。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方面向基层倾斜,协调各方,面向11个领域捐赠价值10余万元蒙汉文图书。投入60万元,重点打造了新六十栋、哲南、谊滨3个社区民族图文装饰工程,投入50万元实施了达来胡硕社区民族文化试建设项目,投入15万元扶持兴发社区民族文化建设,以点带面,围绕城市民族工作“主体在市、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的工作要求,加强“六个平台”建设,使我市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优化服务,着力改善窗口单位少数民族群众办事环境,各社区、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政务服务大厅121个服务窗口相应匹配了双语岗位、双语服务标牌和蒙汉兼通人员,农村信用社成为双语服务示范典型。2017年,我市达来胡硕街道、谊滨社区、中蒙医医院荣获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8年,我市莫斯台街道的谊滨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选树先进典型,构筑民族团结精神高地。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邀请通辽市创建办工作人员来我市实地查验、现场指导,选树检察院、政务服务中心、蒙古族学校、中蒙医医院、博物馆、谊滨社区、自来水公司等16个示范点,形成一批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召开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0个、先进个人60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30个。先后涌现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个、模范个人2名,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个、先进个人9名,通辽市级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4名,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6名,全面提升创建活动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和衷共济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投入资金625万元,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8个,有力促进民族经济、教育体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民生领域又好又快发展。投入资金504万元,助力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中蒙医药、民族服饰、传统体育、风俗习惯,助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民族教育优先发展,投资9400万元,在新老城区分别建设了蒙古族学校及蒙古族幼儿园,满足了1300名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就读需求。全面提高蒙古族学校寄宿生人均补助标准,每学期人均,小学675元、初中810元、高中945元。同时,抓好蒙授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招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引导企业按一定比例招聘录用少数民族适龄人员就近就业。近年来,在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录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达到88人。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如今,在霍林郭勒大地上,团结的乐章全面奏响,和谐的旋律更加动听,各族干部群众休戚与共、携手相助、奋力拼搏,共同谱写着和谐发展的美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