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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筹备方案
上传时间:2020-12-17 15:57     访问人数:18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现决定对我委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兼顾”“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支部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积极推进机关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市民委党支部换届工作从今年7月上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经组织部批准,书记、副书记也可以在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7月1日-7月5日)

1、召开党支部大会。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换届选举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市民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人分工负责。

2、召开党支部大会。全面部署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

3、认真起草好党支部工作报告。要认真起草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本届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同时要研究制定下届党组织任期目标规划、措施。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党支部要起草《关于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呈报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

(二)召开党员大会阶段(7月6日-7月16日)

1、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听取并审议党支部的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2、关于党员大会的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议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3、选举办法。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三)办理报批手续和总结汇报阶段(7月17日-7月21日)

主要做好以下4项工作:

1.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党支部在选举日之后两天内呈报)。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情况;总结基本经验和教训;新一届党支部和书记的选举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上级党组织审批选举结果。

3、上报有关材料。党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工委上报关于换届工作的专题汇报。同时要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1、领导重视,摆上重要位置。支部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一环。

2、加强指导,精心筹备实施。一是制定好换届工作方案。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方案,确保换届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二是撰写好工作报告。党支部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认真起草好书面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成绩要肯定,问题要找准,目标要具体,措施要过硬。三是召开好党员大会。要严格按照召开党员大会的程序,认真做好报告工作和投票选举工作。

3、按章办事,规范选举工作程序。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