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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0-12-25 13:23     访问人数:29    


 

 

 

霍工防发〔2020〕3号              签发人:李秀峰        

 

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三个全覆盖”和“三个一律”要求,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势头,现结合我市工业企业实际,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十三条,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成立由企业“一把手”为组长、生产副总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把手”要每日调度疫情防控情况,同时明确一名副总专职抓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应急防控方案,做到人员、时间、任务、责任“四明确”。各下属企业(分厂)及所有班组均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施行班组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同时将方案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工业园区。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全面落实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企业要按照制定的防控方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充分研判,并有针对性的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企业所有职工生命安全健康。采取措施确保外出职工接触过的人员可追溯,外来企业办事人员全面落实防疫检测所有措施并可追溯。

三、随时更新监控职工信息

要对企业职工信息进行全方位摸排,每天更新上报(分成现在在岗人员、赴外地未归人员、赴外地后返霍人员三类),要求有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本人和非本人的其他紧急联系人两名)。其中现在在岗人员要登记假期期间是否外出,何时去过何地,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目前是否有发热、乏力等症状;赴外地未归人员现在何地,计划何时回霍,假期期间何时去过何地,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目前是否有发热、乏力等症状;赴外地后返霍人员现在是否处于隔离观察状态,假期期间何时去过何地,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目前是否有发热、乏力等症状。有与疫区人员接触、发热乏力等情况随时电话上报具体情况并立即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等待医疗卫生等专业疫情防控部门介入。

四、加强现有人员管理

现有人员管理必须达到防疫条件。一是进出厂区方面。严把企业员工的出口及进口,要求只留一个出入口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出入厂区登记制、测体温、询问查看是否有身体不适情况,如有异常立即电话上报并现场隔离。对于企业在岗人员要每天进出厂区时监测体温,每个班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日上报,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二是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方面。非本企业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建立外来车辆、人员信息清单,进行封闭式、台账式管理,要求由企业把守人员负责登记清楚时间、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非本人紧急联系人电话(打通确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车牌号录像存档。同时现场落实消毒措施。三是外出未归人员管理方面。无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外出;员工赴湖北及其他疫区的,暂时不允许返程;对于必须返程人员,若无极特殊情况一律按照自治区要求时间节点返回,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进入厂区工作。

五、全程管控隔离观察人员

隔离观察必须达到疫情防控要求标准,严格落实“面对面、一对一”的要求。有职工宿舍的企业要在宿舍楼设立隔离区,被隔离人员实行送餐制。没有宿舍楼的企业原则上租用单独建筑隔离,不建议居家隔离。企业要登记所有返程员工信息并提供给工业园区和职工所在街道社区。(隔离观察具体要求:1、隔离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需经隔离管理人员批准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方可;2、隔离观察人员由所在企业实行24小时监管,全方位关注服务;3、隔离观察人员如不遵守相关规定,随意外出,造成潜在危险,拒不配合管理的,由公安部门配合疾控部门予以强制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4、隔离观察人员应每天早、中、晚进行三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管理人员应每天现场掌握其健康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要求体温监测过程要录像且录制体温监测结果,并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5、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者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临床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工业园区和市医疗卫生部门报告,由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或送发热门诊;6、隔离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3次以上,每次20分钟以上),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六、严格按照要求开复工

企业开复工生产必须符合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各企业要对生产计划进行科学调整,确保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并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复工。如因疫情影响开复工时间延后,要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七、厂区消杀要全覆盖无死角

杀毒防疫必须达到疫情防控要求标准,使用规范设备、药物,剂量、次数等必须达标(具体标准可咨询市医疗卫生部门)。重点区域如职工食堂、宿舍、办公场所、车间、卫生间、人员流动大的区域要做好定期杀毒工作,确保卫生消杀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做好通风工作,按照防疫标准要求员工做到勤洗手,杜绝随地吐痰、打喷嚏等传播病毒行为,确保厂区清洁卫生。

八、生产物流必须严格管控

各企业要施行大宗货物备案制,认真填写《企业大宗货物来源登记表》,准确掌握大宗货物配送路线。要有专人负责大宗货物配送时的车辆管理,车辆消毒后由企业员工驾驶在场区规定路线行进、停车,车辆驾驶员不得进入厂区,并在厂区入口填写工作日志(包括往来时间、休息地点、接触人员、联系方式、司机体温监测、是否有肺炎症状等)。同时,对司机及车辆进行全过程监管,直至离开霍林郭勒市辖区。

九、加强宣传引导

要保证全员掌握防护知识。要在企业关键区域设置宣传栏,在企业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在企业微信平台定期推送相关信息,要求疫情防控知识必须掌握,每天学习疫情防控必须截屏或录制视频发到群里接受检查,对于不掌握防疫知识的不得进入厂区上班。

十、信息反馈必须畅通无阻

每个企业均要明确专职信息员,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除一日一报情况外,重大事项3分钟内到班组长,5分钟内到分管副总,10分钟内到企业主要领导,15分钟内上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

十一、档案管理必须科学规范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的资料都要备存,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对于外出期间接触过疫区人员的要单独建档,录像资料等要单独保存且留存备份,不得出现丢失、损毁等无法查看情况。

十二、舆情管控必须严格到位

企业对外报送数据均要由主管领导把关,及时逐级上报。要加强正面引导,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三、要依法落实相关规定

对于不按照规定执行的企业和员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管好员工管好生产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全市各企业要认真严肃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