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
上传时间:2018-10-31 16:41     访问人数:70    

党员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

建立党员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为党员划出“底线”、亮明“红线”,是强化党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有效举措,是引导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当“四个合格”党员的有力抓手,是准确评价和认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为此,在对党员“四个合格”作出细化规定、划出行为标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列出了党员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

一、共性问题

(一)不在组织

1.政治立场动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贯彻、不执行,甚至持抵触态度、唱反调,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组织观念淡薄。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没有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公开扬言退党。

3.游离组织之外。流动前不向党组织报告,流动期间不与党组织联系,具备接转条件时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也不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甚至长期失联。

(二)不像党员

1.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邪教组织、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2.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维护或侵害群众正当、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推卸责任、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甚至直接损害群众利益。

3.品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生活奢靡、贪图享受,追求低级趣味,参与“黄赌毒”,生活作风不检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严重失信,品行较差。

(三)不起作用

1.大局意识缺失。个人或局部利益至上,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不支持、不配合上级党委中心工作,故意阻挠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推进。

2.工作消极懈怠。精神萎靡、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无所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考核成绩较差,在民主评议和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较低。

3.工作作风漂浮。拈轻怕重、消极怠工,敷衍塞责、疲沓拖拉,长期完不成工作任务;经常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虚报浮夸,导致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

4.责任担当欠缺。缺乏奉献精神,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对违纪违法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党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威胁和损害时视而不见、袖手旁观,甚至临危退缩。

(四)不守规矩

1.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加非组织活动;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甚至是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违反组织纪律。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如实向组织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学历、学位、职称、待遇等;不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参与聚众闹事、非法串联或煽动群众闹事、集体上访;窃取、泄漏党和国家机密。

3.违反廉洁纪律。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收受可能影响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腐化堕落、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

4.违反换届纪律。在党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撕毁选票、冲击会场等手段破坏选举秩序,甚至篡改选举结果。

二、个性问题

(一) 责任意识不强

满足于现状,不钻研业务,不考虑发展,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思进取、看摊守业;求稳怕乱、患得患失,遇到大事不敢决断、得过且过,不敢担当。

领导班子不敢触及尖锐问题和矛盾,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吃苦耐劳精神不强,学习和钻研业务主动性不高,专业发展缓慢;习惯摆出老资格,进取意识消退,常以各种理由要求减少工作量,在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时斤斤计较、利益当头。

(二)工作作风不实

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推进缓慢;做决定不调研、不深思,不倾听群众的呼声,不诚心实意听取他人的意见,喜欢拍脑袋决策、闭门造车;工作不细致,没有做到一次告知所有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材料,让群众多次往返。

(三)宗旨意识不牢

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总拿“按规定”“走程序”作挡箭牌,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