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关股室 职能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0-29 11:21     访问人数:79    

机关各股室,教师进修校,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关股室职能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一)刘汉发:教体局党组书记、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主持教体局党组、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二)杨  青:教体局党组副书记、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养培训、招生考试、综合治理、普法、安全、维稳及关工委等工作。

分管股室:基教股、招生办、安全管理股、教研室、汉语委。

(三)吴国民: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信访、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国防教育、征兵工作和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妇联、读书活动等工作。

分管股室:党办、团委、读书办公室。

(四)牛玉生: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对外宣传、行政执法、审计工作、档案管理、电教仪器、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红十字会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成职教股、信息中心、幼教股、计财股。

(五)孟  根: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卫生保健、青少年校外教育、科技教育、扶贫助学、教育督导、民族教育和教育系统民族事务工作。

分管股室:体卫艺股、督导室、资助中心。

(六)林文祥: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系统党委委员、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基本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分管股室:后勤管理中心、师资股。

二、机关股室设置及其职能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政务综合管理与协调。

2、拟订和起草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全局性材料,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3、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等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局机关文件收发、批转、传送和整理归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公章的管理与使用和机关公文的规范化管理,对机关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和安排。

6、做好内务外联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教育宣传、爱国卫生、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及公务接待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是教育系统党委职能股室,负责教育系统日常党建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教体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2、负责制定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总结、各项制度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组织落实并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行风建设、行政监察工作、信访工作和党建档案建设工作。

3、负责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等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工作。

4、负责党务工作文件收发、批转、传送和整理归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6、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7、负责党员信息采集、党内统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8、负责党建宣传、调研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党建信息。

9、负责对基层支部党建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妇联工作。

11、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室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评估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估方案。

2、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督查,积极与政府其他教育职能部门联系并对其进行督导检查。

3、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及贯彻教育法规、政策及各项业务规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对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5、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6、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教股

1、草拟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办公室拟订全市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制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负责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及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检查。

2、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及全市课程改革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指导各级各类示范学校、优质学校、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3、搞好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生源预测。拟定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初中招生计划。负责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招生工作。

4、组织督查课程设置计划落实情况。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学籍档案。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审订工作。做好全市中小学毕()业证书审查、验印工作。开展中小学生评优树模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国防教育、普法工作、青少年校外教育、科技教育工作、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工作。

6组织教育系统法治学习、法制教育及法治宣传等工作。

7、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师资股

1、负责拟定全市教师队伍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2、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协助领导做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3、做好全市教育系统职工队伍的管理、调配和使用,执行党组决议,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岗位培训、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

4、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评优树模、人事统计等工作。

5、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负责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计生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管理股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制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食堂、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计划并完成上级相关检查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对二级单位进行校园安全、环境卫生检查。

3、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对预案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发生特大或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施救和调查。

5、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责任追究制度。

6、负责校警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成职教股

1、协助职工岗位培训和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全市青壮年扫盲工作。

2、协助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核发。

4、综合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5、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机构审批事宜,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

6、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幼教股

1、统筹管理全市幼儿教育,拟定全市幼儿教育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幼儿园、学前班保教工作及分级分类工作的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

3、指导幼儿园、学前班的科学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4、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班的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卫生教育工作。

5、协调有关科室搞好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体卫艺股

1、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体育安全工作,制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及措施。

3指导有关科室做好体育艺术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

4、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5、统筹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协调全市性体育竞赛、青少年业余训练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

6、指导全市各行业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学校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7、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学生资助中心   

1负责全市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做好资助学生政策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2收集、整理、汇总全市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信用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3负责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4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

5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争取企业、团体和个人对教育的支持帮助,接受各种对教育的捐赠,并按捐赠方的意愿,做好学校修建、困难学生资助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贴的整理、汇总、监督发放等工作。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资助学生的文件精神,做好资助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招生办

1、负责全市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施考、体检、建立档案、高考成绩公布等工作。

2、负责全市成人高考、自考报名,抓好考风考纪教育。

3、组织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4、行使好霍林郭勒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育信息中心

1为各校组织配备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电教)、实验室、图书室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助领导审定、完善校园网、教学资源库和教育信息化硬件的实施方案。

2、制定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总结评估工作。

3、充分利用教育城域网和教育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开通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实现全市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手段信息化。及时将教育新闻上传至中心网站,扩大教育影响。

4、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化的相关信息,指导各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信息化教研活动,及时总结推广资源建设和应用的经验。

5、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技术咨询服务、学术交流活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电教人员和网络管理员业务培训、教研和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市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考核,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技能。

6、审订和管理信息技术课教材及资料并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大纲要求,每学年组织一次统一考试。

7、做好教育信息化设施的档案、设备发放调拨等管理工作和相关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后勤管理中心 

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育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上报各类基建报表。

2、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编制审核等工作。

3、负责指导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

4、对全市中小学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5、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资金。

6、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团委

1、全面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认真履行《团章》、《队章》,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青少年,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2、负责执行局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规划团委和少先队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基层团队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开展理论指导和业务培训,检查、协调、督促基层团队工作,向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工作咨询和监督。

4、负责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员民主评议等日常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活动,团结凝聚教育系统团员青年,发挥教育战线先锋队作用,开展共青团各项争先创优工作。

5、负责抓好团队衔接,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娱乐、体育等为内容的团队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素质教育。负责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习惯养成等基本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配合开展法制教育,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6、负责少先队的基础建设和活动建设,开展少先队工作评优表彰。负责教育系统志愿者及义工的招募、注册和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贫困生救助,爱心捐赠,手拉手活动。

7、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青少年工作的支持。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计财股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系统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筹措工作,编制教育附加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3、编制(上级)教育经费报表,及时完成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4、负责对局属二级单位和全市各类学校财务计划、预算内外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学校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的经济责任及有关人员离任等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各校和机关能源消耗统计、上报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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