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蓝天职业培训学校、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中心、霍林郭勒市启祥职业培训学校:
你(们)单位上报的《关于举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的申请》(蓝天职安〔2020〕56号),《关于举办露天煤矿从业人员(运输作业、钻孔作业、排土作业初训、采装作业、其他岗位作业、其他管理)培训班的申请》(培训中心〔2020〕35号),《关于我校举办中式烹调师培训班的请示》(启祥〔2020〕19号)、《关于我校计算机操作员结业考试的请示》(启祥〔2020〕6号)收悉,在对申请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并向霍林郭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和霍林郭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报备后,回复了疫情防控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举办培训班,请严格按照霍林郭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和霍林郭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疫情防控意见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此批复。
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