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相关会议精神,自身不断加强服务意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的理念,扎实推进社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中心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扎实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截至目前,进行集中学习18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相统一,不断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坚持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及我市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长城,做到“重修养以强魄,去贪欲以守节”。严守纪律规矩,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纪律规矩心存敬畏,要求干部职工“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组织到模范服务窗口参观学习、参加行业知识竞赛、健康促进徒步行、进社区宣传解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工作中更是要求以真诚的微笑、文明用语服务于群众。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专题会议3次,不断强化正面引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389人,累计新增参保人数1395人,城镇职工离退休5932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3400万元;工伤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49人,累计支付待遇77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313人,征收养老保险费280万元,领取待遇人数为3807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征收5846万元,实现基金发放养老金115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927万元。
具体开展工作有:
(一) 积极开展扩面工作,持续夯实征缴基础
按照《通辽市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方案》
要求,继续加强社保宣传力度,累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重要街道挂条幅、绘制漫画宣传册、政策解答进商场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以市属重点企业为载体,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个体工商户的从业职工及家属、进城务工的农牧民工作为重点扩面点,进一步宣传国家社保新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保。推进续保、转移工作促征缴,做好欠缴、断保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落实好城乡居民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政策,按政策规定为贫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由政府代缴保费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计生、街道等部门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扩面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剔除已参保、失联、死亡、迁出、冻结人员后,再对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人进行筛选,下发街道劳动保障所,保障所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手段,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及未参保原因,明确应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力争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户。
(二) 大力推进养老改革,有效保障待遇发放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我市应参保单位151户,应参保总人数5861人,其中在职4463人,退休1398人。已完成申报登记户数151户,已完成“准备期”结算145家,完成征缴5846万元。待遇发放工作是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线上数据的平稳运行、认证工作的有效衔接等都是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保障。在年中,已完成了对全市离退休人员2020年调资工作,企业调资人数5844人,补发金额475.82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办法》,符合领取丧葬补助金人员37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06万元。完成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5089人,城职认完成4983人;其中老城保、城保及农保完成2123人。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养老保险业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核定、养老保险证明、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到账处理5个窗口,确保发放工作的准确及时,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三)切实严防基金风险,加强统筹稽核监管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切实防止养老金待遇多领、冒领现象,强化了生存认证工作。一是每年到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一次生存认证;二是对当地残疾、高龄、行动不便人员实施一对一的上门服务认证;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人社”网络信息技术,采取手机APP软件、微信视频等方式认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监管力度,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按月核对退休职工死亡人数,严控死亡职工冒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开展了3次自治区社保部署的业务数据核查工作,1次社会保险基金风防控检查。目前核查的3人已全部整改,追缴回养老金10万余元。
(四)不断增强窗口服务,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现开展5个社保窗口工作具体做法有:一是制定业务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按照社会保险和其他工作各个环节经办的内容,制定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社保中心规章制度》、《社保中心便民服务制度》、《岗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等各项制度及业务经办流程,并明确了窗口单位的岗位职责。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二是全面推行“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等业务办理“六公开”制度,实行统一工作服、挂牌上岗,党员配戴党徽,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当场办结制等多项制度,不让群众多跑腿。三是实行便民服务,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摒弃一切便民服务喊口号的形式主义,服务大厅统一配置饮水机、休息座椅,真正为办事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窗口摆放社保宣传册,设立意见箱,将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制度摆放在显著位置,方便群众读取和参考,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服务群众方式方法创新乏力。虽然全面实行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取消无谓证明材料等环节缩短办结时限,但在具体经办业务中,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提高。开展工作当中出现不能结合实际情况,教条地要求群众而不能让业务无缝对接的情况。每到缴费期,办事的群众较多,工作量的涌大使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加长,容易出现烦躁情绪,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对其进行安抚等情况。
(二)职业综合水平有待提升。在完成本职工作时,有串岗或是闲聊的现象,也存在安于现状、吃老本、不思进取,事故应急自理能力不强等情况,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综合水平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工作中偏重于日常工作的完成,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的提升,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等。
四、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从政策全覆盖到参保人群全覆盖;配合人社局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工伤预防工作,有效保障企业及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提升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社保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准备期结算工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社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衔接。二是做好社保扩面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三是按上级部门的部署,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养老金调资工作,完善与银行的委托发放协议,提升银行发放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四是严格防控社保基金运行风险。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为重点,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预警,加大内控监督和风险防控力度,堵塞基金漏洞,维护安全有效运行。五是扩大生存认证互联网应用。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信息系统,对领取待遇人员进行信息和“指纹”、“指静脉”、“人脸识别”采集;在继续积极推广内蒙古12333信息平台进行生存认证的同时,利用微信、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更加方便广大参保者,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