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孩登记流程
上传时间:2018-11-01 09:49     访问人数:71    

 

一、二孩登记流程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合法生育是指育龄夫妻生育时符合当时本地实施的生育政策并办理了行政确认和行政审批程序。

一、“全面两孩”政策覆盖的对象范围:

1.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2.一、二孩生育登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条例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后六十日内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二、受理机构:

1.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和苏木、街道

2.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和苏木、街道。

三、一、二孩登记要求:

一、二孩生育登记按照自愿的原则,登记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父妻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一个月。

2.夫妻双方初婚、再婚无限定,但符合生育一、二孩生育政策,且未收养子女。

四、材料要求: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及所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1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夫妇合影照片。

2.再婚家庭,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户籍地街道、社区两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五)登记程序: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生育登记表。

2.社区初审并上传居民相关材料至《通辽市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暨服务管理平台》

3.街道对上传材料进行复审

4.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在2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街道发放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