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自治区和通辽市审计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体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动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霍林郭勒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及市委、政府工作中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精准把握审计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推动市委、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重要监督作用。
(二)坚持突出审计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加突出关注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坚持精准发力,精准安排审计项目,精准组织实施,精准揭示和推动解决问题。
(三)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发挥审计监督合力。
三、具体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含“三促进”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政令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目标。重点关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减税降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审理法治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二)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目标和重点】强化预算执行审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有效监督预算分配、执行和管理,促进内控制度完善,规范财政管理。重点延伸单位:住建局、生态环保局、人社局、发改委、卫健委、教体局、水务局、农牧局、蒙古族中学。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由财税审计股组织开展,其他股室配合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初步定于3月开始审计,5月提交审计报告。
(三)开展税务局税费征管和预算执行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税制改革、推动税务部门依法履职为目标。重点关注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执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财税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1.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揭示财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决策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合理准确界定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查出问题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促进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实施,其他股室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名单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统一安排,初步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及通辽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由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开展对我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初步安排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五)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市属国有企业审计。
1.市属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目标和重点】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安排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接待办、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家单位。重点关注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部门单位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范。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其他股室配合开展。
【审计时间】初步定于5月开始审计,7月提交审计报告。
2.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责、损益审计
【目标和重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责、损益审计安排对市城投公司和市交投公司开展审计。以强化企业管理、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检查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为基础,检查企业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企业融资情况及子公司经营情况,重点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由财税审计股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初步定于6月开始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六)专项审计。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政策贯彻落实、应对疫情阶段性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缓征、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基金收支平衡、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养老保险统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落实、医疗保险控费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由社保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2.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涉密)
【目标和重点】具体以审计工作方案为准。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由大数据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3.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便利投资产业、产权保护等情况。(审计重点等具体内容结合审计署2021年下达的政策跟踪审计要点另行确定)。
【组织方式】审计署组织统审项目,按照通辽市审计局的安排,由审理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4.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重点关注2000年以来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案件、经营管理重大风险隐患、套取、截留、侵占、挪用国家各级财政预算拨款、专项资金和社有资金、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不力等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厅组织统审项目,按照通辽市审计局的安排,由农业与环保资源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厅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5.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含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全面掌握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化解债务、新增债务及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为目标。重点关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完成情况、化债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问题,地方政府擅自违规举债的行为,债券资金闲置、损失浪费、挤占挪用、使用效益不高等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厅组织统审项目,按照通辽市审计局的安排,由财税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厅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6.科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提高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资金绩效、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厅组织统审项目,按照通辽市审计局的安排,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厅统一安排,具体提交报告时间按照通辽市审计局要求。
7.2019-2020年度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重点关注我市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以及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是否高效,通过审计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项目落实生效。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由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市委组织部委托,于3月中旬开始审计,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8.全市党费使用和管理工作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重点关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有专门机构管理党费工作,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党费工作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分开,党费财务管理是否执行《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级划拨党费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规。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开展,其他股室配合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市委组织部委托,于2月开始审计,3月提交审计报告。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统筹谋划工作,提升审计质效。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前调查研究,明确审计目标,厘清审计思路,找准主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增强审计工作方案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和审计资源统筹,聚焦重点,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锁定疑点,紧盯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依法文明审计,严守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审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要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要加强审计现场资料管理,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归档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归档范围规定,切实做到审计档案材料“应归尽归”,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四)强化督促整改,提高整改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各项审计都要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要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持续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