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推进“学习讲堂”建设的意见
上传时间:2018-11-01 11:27     访问人数:11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按照《通辽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讲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通宣发201822)要求,结合我市讲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为目标,着力提升基层“学习讲堂”数量和质量。大力推进“学习讲堂”标准化建设,在讲堂阵地、队伍、内容、制度建设上进行规范提高。按照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的标准和“天天讲”“天天新”“天天深”的要求,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走向深入,使“学习讲堂”用起来、热起来、活起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鼓舞干劲、凝聚力量。

二、主要任务

按照有阵地、有队伍、有内容、有管理制度、有监督考核的要求,统筹推进“学习讲堂”建设。


(一)巩固拓展“学习讲堂”阵地建设。稳定的阵地是讲堂建设的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现有讲堂阵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1.扩大“学习讲堂”覆盖面。今年要实现社区(嘎查、村)“学习讲堂”全覆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内也要建立起“学习讲堂”。逐步加强讲堂硬件建设,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宣讲计划、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和宣讲员聘任管理制度等。把“学习讲堂”建设与道德讲堂、党群活动室、文化活动室、远程教育服务站等建设相结合,强化资源整合。

2.打造网上“学习讲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打造“网络学习讲堂”,原则上每个线下“学习讲堂”都要对应打造一个“网络学习讲堂”,及时转载推送“学习强国”“学习论理”“北疆理论风景线”“通辽学习”“通辽理论政策微讲堂”等平台内容。

(二)全面加强宣讲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各级各类宣讲队伍建设。

1.壮大理论政策宣讲员队伍。领导干部既要做实干家,也要做宣传家,要把党的理论和各项政策结合起来,主动深入到基层、生产一线和群众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和吸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百姓名嘴”、“五老人员”、驻村干部、法律工作者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苏木(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宣传委员要承担起宣讲主力的职责。每个苏木(街道)至少要打造1支讲习团队伍,企业、学校、机关也要结合实际组建本部门本单位的讲习团队伍,要注重资源共享,通过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队伍成员,主讲内容,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宣讲提供师资力量支撑。

2.打造特色宣讲员队伍。壮大技术骨干宣讲员队伍,鼓励和吸引各领域技术骨干、致富能手、行业标兵等讲技术、传经验;壮大精神文明宣讲员队伍,组织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文明家庭代表、美德少年、志愿服务者等,积极宣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壮大少数民族语言宣讲员队伍,注重发现和培养擅长少数民族语言的宣讲人才;壮大文化宣讲员队伍,发挥乌兰牧骑“红色轻骑兵”、社区(嘎查、村)文化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积极运用文艺方式宣讲党的理论政策。

(三)紧紧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讲堂”内容建设。各类“学习讲堂”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讲堂内容建设的主线,精心厚植内容,着力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上下功夫。

1.聚力聚焦主业,宣传宣讲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精神、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每个“学习讲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宣讲一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普及深入、入脑入心。

2.采取“学习讲堂+”模式,丰富宣讲内容。开展“学习讲堂+政策宣讲”,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宣讲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等政策,帮助干部群众用好用活与我市发展有关的政策;开展“学习讲堂+技术宣讲”,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实用技能宣讲培训,服务脱贫攻坚重大任务;开展“学习讲堂+民族团结宣讲”,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要求,宣讲“守望相助”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开展“学习讲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的时代新风;开展“学习讲堂+法律法规宣讲”,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讲培训,为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开展“学习讲堂+文化宣讲”,邀请文艺工作者、文化传播人宣讲,增强文化自信,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开展“学习讲堂+健康知识宣讲”,助推健康中国建设。

(四)健全完善“学习讲堂”建设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由市委宣传部总抓,“学习讲堂”所属部门单位主抓,工作人员具体抓,职责任务分工明确。

2.日常管理制度。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安排宣讲主题、场次、授课人员以及对上级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的专题宣讲。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次宣讲主题、主讲人、现场图片、受众人数、群众反响等情况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3.工作创新制度。突出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用群众喜爱的方式,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宣讲。发挥正能量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作用,开展践行式带动式引领式宣讲。鼓励和提倡问答式宣讲,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嵌入到文艺工作、文化服务、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中。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把“学习讲堂”建设情况、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年度意识形态和思想理论武装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引发意识形态问题的严肃问责。

三、保障措施

“学习讲堂”是我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的重要阵地,是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建设管理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讲堂”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二)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各党委(党组)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学习讲堂”硬件建设、宣讲员培训激励、讲课补助、编发学习资料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级媒体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媒体要对“学习讲堂”宣讲情况和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讲堂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