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
2021年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
实施方案
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党工委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行的的重要部署,聚焦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
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机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
二、治理重点
(一)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就党建抓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二)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三)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学习教育不认真、教育方法缺乏创新,教育效果不佳,致使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担当意识不够,示范作用发挥降低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1日—4月29月)。通过开展“四对照”。“四对照”就是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查摆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照中共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中共霍林郭勒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霍组通字【2021】12号《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列出整改台账。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4月30日-11月30日)。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按照市里要求建立《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台账》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具体表现形式,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按照上级要求4月30日前列出台账,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支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等待上级党组织进行随机调研、随机督导等指导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支部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结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治理。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社党支部
2021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