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各股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霍组通字【2021】21号)文件要求,在本支部开展为期1年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整治党组织监督意识和监督作用不强,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等问题。尤其对于涉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的敏感性问题,有求稳怕乱的思想顾虑,缺少攻坚克难的决心和魄力等问题。对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主动适应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新常态,严格教育管理标准,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整治任务
(一)党员教育宽松软问题
1.统筹年度教育培训方面,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五年工作规划和我市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不到位;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离学懂弄通有差距;未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年度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内容设置不科学,方式方法单一,集中培训和学习研讨不到32学时等问题。
(二)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2.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方面,“三会一课”多数以学习为主,讲党课缺少讲稿,党员大会无表决事项,召开会议达不到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到位,申请召开报告、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审查等环节有所缺失,会后整改落实不到位;主题党日形式单一,党味不浓;谈心谈话不经常,不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等问题。
3.执行“三位一体”党员管理模式方面,党员分类积分排位、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流于形式,党组织对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少数党员出现理想信念不坚定、角色意识不强、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以及信仰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问题。
4.发展党员方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标准要求不够高、发展程序不规范、培养考察不到位、政治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影响党员队伍整体质量。
5.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面,党费工作人员变动时无交接手续,党费使用归档票据不规范,党费管理人员对党费使用要求掌握不够精准等问题。
6.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方面,党籍档案管理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转接不及时等问题。
(三)党员监督不到位问题
7.党组织对党员日常行为监督不全面、提醒告诫不及时、执纪不严格,未能坚持“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监督党员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有漏洞,少数党员出现自我要求不严、放任自流、甚至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抓实党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有效用好“学习强国”“霍林郭勒先锋”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等,组织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汲取精神力量,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党性意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提升党员培训质量。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抓好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党员普遍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利用好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建设。
(三)开展违纪违法问题排查。要在12月中旬前,对近年来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以及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未按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问题;排查是否存在党员信仰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部门,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严把党员发展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备案制、预审制、公示制和票决制。认真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听取纪检、公安、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反馈审查结果,有关材料要逐级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
(五)严格党员日常管理。认真执行分类积分排位+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三位一体”党员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畅通不合格党员“出口”,有效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生机活力。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三必谈”要求(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必谈,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必谈,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必谈),每年至少开展1轮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相互提醒、互相帮助。
(六)强化党员日常行为监督。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全面掌握党员的党员的思想认识、心理状态和行为动态,将监督工作从党员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让党员时刻警醒自己。
(七)深入检视整改问题。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深入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党支部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督促党员针对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制定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作出相应处置,同时要确定结对帮扶人员,对其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整改。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30日前)
对照三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查找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和台帐,有针对性地列出整治突出问题,明确具体任务、进度时限、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要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原则上11月3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要书面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调研、随机督导的“两随机”方式加强日常指导督促。12月底前,结合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对全市各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党建年度绩效评分和划分等次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动专项整治落实落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查摆问题全面深入、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二)做好结合文章,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专项整治与其他三个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建设“最强党支部”等活动结合起来,与打赢疫情防控斗争、推动项目建设、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等重大任务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整治。
(三)综合运用方法,强化考核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方式方法和机制创新,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归纳,形成制度常态化推广运用。
附件1: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附件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专项整治台帐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