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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全面启动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上传时间:2021-10-28 17:01     访问人数:35    

5月份是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是全区民族法治宣传周,而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我区首次出台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点,是党史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年度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之一。

5月12日,市民委组织苏木街道、企事业单位在蒙古风广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动员活动。来自市政协、检察院、工信、教体、人社、退管、供热、交通、发改、政务服务局等30余单位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发表动员讲话,呼吁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工作,带头维护民族团结。

活动现场各单位分为六组,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开展分领域、分散式宣传,市民委工作人员向各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知识问答篇、《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5000余册。

活动后,统战系统小组深入军营,宣传“一法四条例”,并在行政大楼显示屏滚动播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解读版、在法治广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展板。

活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持续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丰富了载体,创新了举措,进一步扩大了《条例》的宣传面、覆盖面,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思想和理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