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水平,9月16日,依托自治区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民委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洪光同志、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布和同志参加开班仪式,并同全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市少数民族科级领导干部、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负责人 180余人共同参训。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包金花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淼同志作培训班讲话。
她强调,要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引领新时代民族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巩固提升“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辽市委党校刘福英教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行授课。
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自觉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主心骨、把稳方向盘,不断增强北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