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组对我市拟推荐上报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初步验收。
考评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硬件材料、观看创建工作视频和检查工作台账、软件材料等形式详细了解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对示范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融合充分,工作扎实、形式多样、创意新颖、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同时,指出一些申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