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下半年安排
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
(2020年7月1日)
2021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的关心指导和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巡察中心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努力推动机关党建迈上新台阶。现将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支部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现有党员20名,其中正式党员15名,预备党员5名,成立3人党支部委员会,分别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1名、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1名。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一是积极组织动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21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观看党史故事《一大聚首、共创大业》,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5个专题进行学习,开展专题学习13次,专题研讨3次,知识测试1次,自学党史相关知识79篇次,讲授专题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2次。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巡察期间,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了解,开展“三问”活动,广泛征求群众对巡察工作意见建议,并为莫街和达苏木所辖社区和村老党员送去党史书籍。巡察期间,通过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莫街更换了所辖社区破损严重的宣传图版。四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全体巡察干部心中。
(二)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认真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员教育学习计划,部署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带头上党课,推进党建工作落细落实。三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市委巡察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按月建立完善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治思想理论武装。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全国“两会”、习近平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精神专题学习。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党务工作者素质能力提升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党史学习教育轮训班。三是制定《市委巡察机构2021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上半年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大会、党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全国两会精神、上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等内容150篇次。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观看视频、上党课、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理论水平。
(四)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规范党员发展管理。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员发展程序,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6月16日发展4名中共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将于8月转正,严格按照全程纪实制度的要求,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今年上半年,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开展“写给祖国目前的一封信”“绿色环保行”“为老党员送党史书籍”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6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1名、支部书记1名。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核算,及时调整交纳党费额度,保证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同时,认真维护使用智慧党建信息管理系统。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从严整肃党风。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将党规党纪作为机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二是认真落实党管一切的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筑牢意识形态“根据地”,依法依规建设好学习阵地,在理论学习的同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审查微信公众账号发布内容,加强对巡察机构党支部微信群、党员朋友圈等的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能够较好地推动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但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及市委组织部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根深蒂固,缺乏搞好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考核奖惩办法、教育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党员教育内容枯燥,形式单一;党建结合业务工作不紧密,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扭住党建工作责任制“牛鼻子”,推动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和“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责任意识,激发做好党建工作的激情和热情,做到守责、负责、尽责。
二是进一步突出思想引领。始终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贯彻,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同时,积极借鉴先进基层党组织经验,丰富党员学习形式和党建工作内容。
三是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模范机关创建”等活动,着力打造“最强党支部”。
四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是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
六是进一步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作用,通过加强组内集中学习、讲党课、与被巡察单位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