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简称“三务”公开)工作,发挥“三务”公开基层政治生态净化剂的作用,增强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性和透明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依法依纪公开;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依纪。“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全面真实。公开必须实事求是,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重点公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事务决策、运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公开,公开事项必须简明清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四)操作规范。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公开质量。
(五)及时便民。公开事宜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三、组织领导
“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宝音达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 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孙 宝 龙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刘 艳 华 政策指导维权与安置就业股股长
闫 立 斌 办公室负责人
陆 小 龙 拥军优抚褒扬股负责人
代 杨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想 党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闫立斌兼任“三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四、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规定应当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应优先重点公开,并形成电子档案。
五、公开形式
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紧紧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的事项,按照简便,多样、实用原则,适应不同主体需求,以网站,办公场所固定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公开。
六、公开程序
(一)确定内容
根据规定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公开项目。
(二)收集整理
依据公开项目,各科室及时上报应公开的各类事项,工作人员及时汇总整理。
(三)审核把关
“三务”公开要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及时更新”的原则,严格执行两级审批制度。第一级是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审,第二级是分管领导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对经过初审的信息进行复核把关签署信息发布意见,确保“三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四)实施公开
主管领导审批后,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公开。根据公开范围,通过网站,办公场所固定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要严格依据公开事项内容分类公示,坚决杜绝混放、乱放和随意放置。
(五)收集反馈
有关事项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认真收集,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六)归档管理
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规范保存,做好备查备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三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三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探索,拓宽思路,拓展范围,不断把“三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霍林郭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