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以及民主评议结果,现将拟新增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街道或民政局反映。
序号
户主姓名
保障人口(人)
家庭住址
拟保障金额(元/月)
1
杨孟和
3
南苑社区
460/月(增加人口)
民政局电话:15848365760
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电话:7826038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