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十一巡察组自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对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涉粮国有企业、基层粮库等部门单位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工作相关问题反映,重点是党员干部涉粮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其他不属于涉粮问题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移交市和相关旗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收群众来信来访。
1.举报电话:16647589005
2.电子邮箱:16647589005@wo.cn
3.接访地点:霍林郭勒市行政中心1312室
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8:0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6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