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工作,将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融入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今年1-3月份民委系统自上而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实推进民族团结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工作,确保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民族工作有效结合,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作为贯穿全年的学习教育主题,制定实施方案,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学习计划并持续深入学习。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理论学习44次、专题党课4次、专题研讨4次、中心组学习11次、参观党史教育场馆2次,撰写党史学习心得体会6篇,推出“党史快问快答”“党史夜读”系列小视频,机关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推动党史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深度融合。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政策宣传、义务劳动、走访慰问等各类主题党日活动;依托“名师大讲堂”“家长学校”等载体,邀请到市委宣讲团成员、通辽市委党校名师等对社区工作人员、蒙古族学校学生家长、宗教教职人员、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人员分批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活动;联合“我为群办实事”包联单位北站社区组织开展“ 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为群众办实事 仓房悬挂警示标语”为居民安全保驾护航等系列主题活动,另慰问了辖区16户单亲困难家庭,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的温暖,营造文明祥和、团圆和谐的节日氛围;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部分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赴毛泽东像章珍藏馆、扎鲁特旗乌力格尔博物馆、扎鲁特旗版画院等地,就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非遗文化保护传承等问题进行学习交流,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二)凝心聚力,强化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问题、整改”三清单,形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织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工作要求,从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最强党支部创建”、“五面红旗”争创为抓手,制定工作要点,细化举措,明确分工,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建设“最强党支部”。三是规范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准则》《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年内召开党员大会10次、党建工作落实会3次、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四是按月及时收缴党费,截止11月份累计收缴党费3879.1元,已按规定时间足额上交到直属机关党工委指定账户。
(三)发挥组织优势,凝聚奋进力量。一是积极规范落实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积极落实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4万元,实施达来胡硕苏木污水管网建设、路灯建设、公共卫生厕所采购安装及排洪渠修建等6个项目,推动兴边富民行动。二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调动全体干部投身疫情防控中,认领包联小区、开展人员排查、疫苗接种及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把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有序有效有力推动。切实从学校、社区、媒体、普法“四大环节”具体抓起,放大民族部门正面声音,传播正能量。履行通辽市及我市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应急处置专班的相关责任,实行“日报告”制度,对民族工作领域进行走访调研,做好政策解读、教育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持续强化管控、坚守底线。
(四)全面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上年度领导点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通过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逐一进行了整改,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各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专题学习,筛选违纪违法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同时,按照工作实际制定责任和整改措施清单,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扎实的成效,逐步有序开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三是集中开展了党建“灯下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照自查清单对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详实列出问题自查清单及整改台帐,并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现三个专项整治22个问题均已整改销号。
(五)坚持同频共振,推动双融双促。一是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结合建党100周年活动,充分利用“一周两月”,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十一进”、在职党员进社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在微信群、美篇账号、短视频、行政大楼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时推送宣传活动信息。二是组织30余家成员单位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万余册,悬挂宣传展板、横条幅40余块。三是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负责人到通辽市委党校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对全市少数民族科级领导干部、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负责人18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四是深入基层,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乌兰牧骑百团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共演出4场,惠及1000余居民群众。依托民族团结进步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活动,以“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4次。五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试验田。通过深入创建单位实地走访调研、查阅资料、进行分类指导,2021年着重打造市人民医院等1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月初,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已组织现场考核测评,结果待反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上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投入10万元用于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复核,对莫斯台街道宜宾社区办公场所、文化墙图板、宣讲活动室、健身活动室等软硬件进行升级打造。
(六)持续正风肃纪,深化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纪律约束,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部,讲专题廉政党课1次,三重一大会议12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调整成立了“三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三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年内公开各类信息68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2次、分析研判会2次、全市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调度会1次,建立“全面责任、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一岗双责”四个责任清单,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网络舆情应对方案、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置预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党建+民族团结”齐抓共管的合力不足,在基层干部培训中融合党建与民族工作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相对薄弱、教育载体不够丰富、向基层延伸不到位。
二是抓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力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工作学习主动性不强,教育培训上缺少创新思路和举措,除规定的主题教育、党日活动外,党员教育工作相对比较笼统,学习内容大多为上级下发的学习文件,学深悟透有差距,贯彻落实不够全面深入。
三是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三年未发展新的党员。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开展不到位,党员服务纪实次数不够。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持续挖掘机关党建创新工作亮点,广泛推广成果,打造过硬品牌,全面提高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打造宜宾社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展厅,探索深化“党建+民族团结”模式,强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
二是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落细规定动作,注重在自选工作上创新,让每名党员干部都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四清单”,与包联社区做好对接工作,及时更新办实事内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学用结合、以知促行,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和动力。
三是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助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加强和改进民族在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全体人员“集中学”、重点人员“走出学”,不定期开展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从事民族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民族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抓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