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不护短、不说情,不压案不报、压案不查。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