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18-09-17 10:41     访问人数:109    

为扎实推进霍市公安局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中共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霍组通字[2018]5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霍市公安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党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福柱   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宏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轻   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纪检书记

        尤  伟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付广娥   公安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沙如拉   公安局党建工作办公室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付广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主要对党组织基本情况,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服务群众情况以及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公开。

三、把握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一是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二是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党内公开;三是各党支部的党务,在支部公开;四是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四、严格规范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提出方案。党组织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保密审核。党组织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方案。党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4、实施方案。党组织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5、收集反馈。注重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6、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方式

1、党务公开要简便易行、标准规范、便于监督,针对不同的事项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局域网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党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有线电视、广播、报纸和公开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2、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检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3、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探索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局党委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局党委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善预公开、聘请监督员、意见收集处理反馈、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努力把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开展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要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挖掘、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公安局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注重统筹协调。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共享配套设施和资源载体,相互促进,协调运转,使各项公开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共同发挥作用。

 中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