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公安局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09-06 09:26     访问人数:90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党建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霍党建办发【2018】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头式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公安局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变更公安局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福柱  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  宏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轻  市委派驻公安局纪委书记、公安局党委委员

        尤  伟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付广娥  公安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挂靠在党建工作办公室,由付广娥同志担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党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联络员一名,联络人:沙如拉。

中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